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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圆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06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8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08 月 02 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
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
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
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
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
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修
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
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
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
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
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
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
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
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
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均不产生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08 月 0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
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八、备查文件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8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