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201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7-06-30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17-031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派
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99,215,8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5 元(含税);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99,215,811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权益登记
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
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
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7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7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7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7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3 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在利润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6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7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 508 号之三君逸康年大酒店 12 楼
咨询联系人:何小兰 李菁
咨询电话:0731-82327666 传真电话:0731-82327566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本次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第 4 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