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7-08-05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
作为湖南投资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核查:
1、有关情况说明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使用的情形。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2、独立意见
(1)公司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文件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
附属企业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鲁亮升
郭 平
潘传平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