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诉讼事项公告2019-11-30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19-049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9月20
日就郑斌和广西桂林正翰辐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辐照中心)
所欠公司190万元到期债务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法院已经受理。
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向法院提交《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对
于法院受理的(2019)湘0103民初9385号湖南投资诉辐照中心、郑斌
合同纠纷一案,增加诉讼请求,公司于11月29日收到法院诉讼费交纳
通知书,同意增加诉讼请求,现将相关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1.本次诉讼时间:2019年9月20日
本次诉讼受理时间:2019年10月10日
2.本次增加诉讼请求时间:2019年11月12日
本次增加诉讼请求法院受理时间:2019年11月29日
3.诉讼机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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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情况
原告: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508号之三君逸康年大酒店12楼
法定代表人:刘林平
被告一:辐照中心
住所:桂林市高新区苏桥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郑斌
被告二:郑斌
住所:广西省桂林市秀峰区西山路南巷*号*栋
2.有关诉讼的事由与理由
2017年1月8日,公司与郑斌就辐照中心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处理
等事项签订了《广西桂林正翰辐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以及债
务处置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上述两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
公司将持有的辐照中心全部64%股权以620万元对价转让给郑斌,同时
约定郑斌对辐照中心尚未归还的1,89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具体
情况详见于2017年1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
于转让广西桂林正翰辐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5]。
依据公司与郑斌签订的协议,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郑斌或
辐照中心偿还所欠公司债务390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若辐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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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运作上市成功,所欠公司债务余款1,500万元将转为拟上市公司
的股权;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若辐照中心运作上市未能成功,则郑斌
以及辐照中心承诺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将所欠
公司1,500万元余额支付给公司。
按照协议约定,郑斌或辐照中心除按协议支付了全部股权款620
万元 ,并陆续偿还了200万元债务款,截至起诉之日仍有190万元债
务款逾期未还。
公司出于谨慎原则,2018年度已对逾期款项进行了全额计提,《公
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已于2019年3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综上,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公
司诉讼请求。
3.首次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偿还到期借款190万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逾期还款利息258,950元(暂时计算至
2019年9月20日止,此后利息以190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支付至实际
清偿之日止);
(3)请求判令被告二就借款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4. 增加诉讼请求如下
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1,500万元及利息,并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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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二就上述借款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利息自2019年11月12日以
1,500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上述案件已由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四、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
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上述诉讼案件暂未形成终审判决,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会同律师等相关专业人员积极应
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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