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关联交易公告2017-07-01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7—027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审议批准公司与福特汽车公司(以下简称“福特”)之间的《J09 产
品升级及法规适应性项目 2017 年委托协议一》,并授权执行副总裁熊春英代表公
司签署该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公司就协议中福特汽车公司提供的工程服务向其
支付 1,120 万美元的工程服务费。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7 人。董事 David Johnston 先生未出
席本次会议,他授权董事傅礼德先生作为其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独立董事王琨
女士未出席本次会议,她授权独立董事李显君先生作为其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
J09 是本公司从福特引进的一款整车产品。
由于福特汽车公司持有本公司 3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傅礼德先生、David Johnston
先生、范炘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李
显君先生和王琨女士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福特汽车公司
住所:美国底特律
董事长:比尔福特
资本:4,000 万美元
企业类型:一家在美国注册的上市公司
经营范围:轿车、卡车和相关零部件的设计、制造、组装和销售、融资业务,
汽车和设备的租赁业务以及保险业务。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美元
2016 年
营业收入 151,800
净利润 4,596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37,951
净资产 29,170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本协议之目的,福特同意向公司提供某些工程服务以支持公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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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9 产品升级及法规适应性项目;
(2)作为本协议项下福特提供的工程服务的对价,公司应以美元现金向福
特支付总金额为 1,120 万美元的工程服务费。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本公司相关产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本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之间与福特累计发生的
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5.39 亿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我们详细了解了《关于 J09 产品升级及法规适应性项目 2017 年 J09 委托
协议一》的相关内容。经过认真地审查,我们认为该协议是必需的,确定的工程
服务费是合理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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