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01-16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8—002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
关人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5 日至 1 月 12 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批准公司 2017 年度中期特别派息预案。
特别派息预案如下:
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中,每 10 股派送 23.17 元(含税)现金股息,按 2017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863,214,000 股计算,共计提分红基金 2,000,066,838 元。
B 股股息将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
换人民币的基准价折为港币派付。
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未来一个时期现金储备较为充
裕,因此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上述特别派息预案,加大对投
资者的回报。上述派息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
见。
本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按照本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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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
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就公司 2017 年中期特别派
息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本次特别派息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
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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