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九届五次董事会关联交易公告2018-06-28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8—030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本公司”)九届五次董
事会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审议批准公司与福特汽车公司之间的《J08 产品升级及
法规适应性项目 2018 年委托协议》,并授权执行副总裁熊春英女士代表公司签署
该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公司就协议中福特汽车公司提供的工程服务向其支付
1,293 万美元的工程服务费。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8 人。副董事长傅礼德先生未出席本
次会议,他授权董事 David Johnston 先生作为其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
J08 是本公司从福特引进的一款整车产品。
由于福特汽车公司持有本公司 3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傅礼德先生、David Johnston
先生、范炘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
琨女士和李显君先生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福特汽车公司
住所:美国底特律
董事长:比尔福特
企业类型:一家在美国注册的上市公司
经营范围:核心业务包括设计、制造、销售高品质的轿车、SUV、卡车和电
动车型以及林肯品牌豪华车型,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同时,通过福特汽车金融
信贷公司提供汽车信贷业务,并积极致力提升公司在电气化、自动驾驶以及智能
移动出行方面的领先地位。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美元
2017 年
营业收入 156,776
净利润 7,602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57,808
净资产 34,890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本协议之目的,福特同意向公司提供某些工程服务以支持公司实施
J08 产品升级及法规适应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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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为本协议项下福特提供的工程服务的对价,公司应以美元现金向福
特支付总金额为 1,293 万美元的工程服务费。
四、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为协议定价。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实施的目的是为了产品能更好地满足国家有关的法规要求,并提升
产品竞争力。
六、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之间与福特累计发生的
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 3.82 亿元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我们详细了解了《J08 产品升级及法规适应性项目 2018 年委托协议》的
相关内容。经过认真地审查,我们认为福特提供的工程服务是必需的,定价是合
理的。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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