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2018-09-05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8—042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了《江铃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
息披露备忘录》等相关规定,对以上关联交易公告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至 8 月 27 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批准公司与南昌江铃集团实顺物流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铃实顺”)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以及批准公司与
南昌江铃集团梅克朗汽车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克朗”)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
易。
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邱天高先生、熊春英女士回避表决,其他董
事均同意此议案。
公司与江铃实顺之间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 4.3
亿元、5.25 亿元、6.15 亿元。2018 年 1 至 7 月,公司与江铃实顺之间累计发生
的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 1.43 亿元人民币。2017 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3.3
亿元。
公司与梅克朗之间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 1.5 亿
元、2.8 亿元、4.92 亿元。
梅克朗自 2018 年成为公司关联方。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 单位:万元人民币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2018 年 1 至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上年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7 月已发生
内容 定价原则 2018 2019 2020 生金额
金额
采购货物/
向关联人采购 梅克朗 协议定价 15,000 28,000 49,200 5,700 -
劳务
原材料
小计 15,000 28,000 49,200 5,700 -
向关联人销售 销售整车
协议定价 3,600 4,200 4,500 0 2,541
产品、商品 及配件
江铃实顺
接受关联人提 搬运费、
协议定价 39,500 48,300 57,000 14,300 30,485
供的劳务 送车费
小计 43,100 52,500 61,500 14,300 30,485
1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与
关联交易 实际发 预计 披露日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预计金额差异
内容 生金额 金额 及索引
比例(%) (%)
向关联人销售 销售整车
江铃实顺 2,541 - - - -
产品、商品 及配件
小计 2,541 - - -
接受关联人提 搬运费、
江铃实顺 30,485 - 1.31 - -
供的劳务 送车费
小计 30,485 - 1.31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无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 无
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南昌江铃集团实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南昌江铃集团实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南昌
董事长:漆小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汽车租赁、汽车零配件仓储、普通货运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人民币
2017 年
营业收入 6.04
净利润 0.39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85
净资产 1.44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由于本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江铃汽车集团公
司董事长,而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持有南昌江铃集团实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51%
的股权,因此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结合该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关联人南昌
江铃集团实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完全有能力履行该关联交易。
2、南昌江铃集团梅克朗汽车镜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南昌江铃集团梅克朗汽车镜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南昌县
董事长:Jiangping Tu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镜及其它汽车零部件产品(发动机除外)开发,制造、批发、
零售、服务。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人民币
2017 年
营业收入 1.72
净利润 0.22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4
净资产 0.73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由于本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江铃汽车集团公
司董事长,而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持有南昌江铃集团梅克朗汽车镜有限公司 40%
的股权,且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有高管在该公司任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3)履约能力分析。结合该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关联人南昌
江铃集团梅克朗汽车镜有限公司完全有能力履行该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江铃实顺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江铃实顺向公司提供劳务,公司向江
铃实顺销售货物。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为协议定价。
2、公司与梅克朗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向梅克朗采购货物和劳务。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为协议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南昌江铃集团实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和公司与南昌
江铃集团梅克朗汽车镜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的日
常性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李显君先生和王琨女士就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我们了解了公司与南昌江铃集团实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与南昌江铃
集团梅克朗汽车镜有限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认为该日常性关联交
易是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定价是合理的。
六、备查文件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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