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关联交易公告2019-11-13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9—059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至 11 月 11 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批准了公司与福特贸易公司之间
的《江铃 CX743 整车供应南美洲地区之协议》,并授权公司执行副总裁金文辉代
表公司签署该协议。
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由于福特汽车公司(以下简称“福特”)持有本公司 32%的股权,为本公司
的第二大股东,而福特贸易公司为福特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陈安宁先生、Thomas Peter Hilditch 先生、
王文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CX743 是本公司生产的一款 SUV 产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福特贸易公司
注册地点:美国特拉华州威尔明顿市
成立时间:1998 年 7 月 9 日
法人代表:Gerald Schoenle
企业类型:外国公司
福特贸易公司是福特的全资子公司,是福特设立的旨在处理制造方和全球销
售实体之间交易的法人实体。福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美元
2018 年
营业收入 1,603
净利润 37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565
净资产 360
经查询,福特贸易公司以及福特汽车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江铃 CX743 整车供应南美洲地区之协议》的主要内容
(1)江铃将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向福特贸易公司销售 CX743 整车以及福特贸
易公司将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向江铃购买 CX743 整车。销售区域指双方约定的南
美洲的国家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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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同意整车价格将通过销售回报率方法进行计算。根据该计算方法,
整车价格将使江铃弥补相关的成本,并获取适当的销售回报。
(3)整车价格将以人民币标示和付款。福特贸易公司应通过“发票日期后
60 天电汇”的方式向江铃付款。
(4)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注:本协议项下的 2020 年度交易额预计约为人民币 4.77 亿元。
四、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为协议定价,价格通过成本核算、报价、双方谈判来确
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必要性:由于福特在南美洲的国家和市场拥有汽车业务的成熟网
络和人力,因此本公司向福特贸易公司供应整车以供福特在南美进一步分销。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整车销量,从而增加收入
和利润。
六、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之间,与福特累计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 6.26 亿元人民币,与福特贸易公司未发生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和李显君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我们详细了解了与福特贸易公司之间的《江铃 CX743 整车供应南美洲地
区之协议》的相关内容。经过认真地审查,我们认为该协议中的约定符合一般商
业原则,是公平、合理的。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江铃 CX743 整车供应南美洲地区之协议》出具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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