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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元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3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ls2018-A11)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ls2018-A11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会[2017]13 号),

并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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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ls2018-A11)



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

止经营》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

的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具

体内容为:

       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增加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

益。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

        (二)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的要求,公司对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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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ls2018-A11)



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

产处置收益”项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

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 2017 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

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

的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

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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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ls2018-A11)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

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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