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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靖远煤电: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1-05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19-004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要求,甘肃靖远煤

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

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境内上市企

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为境内上市企业,根据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

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

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将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

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涉及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重新分类、应收账款确认和坏账准备计提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公司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

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

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

息不予调整。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

息,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影响较小,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

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按照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公司对相关

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九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3、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4、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