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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信息:独立董事意见2018-07-14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基于
独立判断,经核查,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神州数码信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关注函【2018】第 131 号)(下称“关注函”)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截至 2018 年 6 月 18 日(投资动议前),公司账面自有资金(含理财产品)
约为 6.30 亿元,自有资金比较充裕。随着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回落,部分二级市
场股票具备较好投资价值。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业经营前提
下以不超过 2.4 亿元进行证券投资,是为了提升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自有资
金收益水平、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考虑到神州数码主营业务及创新业务的发展状况良好,基于对神州数码
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该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对该公司股价处于阶段性低点
的判断,认为神州数码股票具有投资价值,对其股票进行投资具有必要性与合理
性。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是为了在二级市场获利,不参与任何被投资公司的经营
管理,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在持有一段时间后择
机出售。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是公司董事会独立审议并集体作出决策而进行的投资
行为,决策过程既未受其他因素干扰,也未受到任何第三方控制,同时郭为先生
亦因与神州数码存在关联关系而回避表决,因此,公司进行本次证券投资而购买
神州数码股票的行为与郭为先生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作出的未来三年不放弃对神
州数码控制权的承诺没有任何关系,更不是为配合上述承诺的举措。公司董事会
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被授权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公司通过二级市场竞价
交易方式购买神州数码股票的过程中不涉及内幕交易。所有证券投资,管理层在
事后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证券投资情况,分析和评估证券投资事项,保
证董事会了解和掌握公司证券投资的状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证券投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实施过程中不涉及内幕交易,并同意实施本次证券投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




   罗振邦                       王永利                     王能光




   杨晓樱                       吕本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