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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创业:关于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西部创业     公告编号:2019-016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
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宁东铁
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铁路”)持有太中银铁路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中银铁路”)17,000 万元股权。宁
东铁路拟与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宁国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太中银铁路
17,000 万元股权以 17,000 万元价格转让给宁国运。
     本次股权转让已征得太中银铁路过半数股东同意并放
弃优先受让权。
     本次股权转让方宁东铁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受让方
宁国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1
股东大会审议。
    因董事杨进川在宁国运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10.2.1 条之规定,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
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694320542R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广场东路 219 号
    法定代表人:刘日巨
    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及相关业务;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
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与运营;
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财务
顾问和经济咨询业务;经审批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项目的运
作;经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
活动等。
    主要股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持股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未经审计) 2017 年(经审计)   2016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495,590.64         427,068.79       322,727. 40
净利润             120,840.38          92,158.80         55,302.77
净资产           4,344,316.35       3,616,340.63      3,312,583.20

    信用情况: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形。

                                2
    关联关系:宁国运持有公司 29.47%股份,为公司控股
股东。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股权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宁东铁路所持太中银铁路 17,000 万元
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该标的股权系宁东铁路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9 年 11 月《关于太中银铁路宁
东客运站建设有关问题的函》(宁政函〔2009〕193 号),作
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人代表办理对太中银铁路
出资入股所形成。
    标的股权账面原值、净值均为 17,000 万元,中和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报表折算法和市场法评估的价值分别为
16,658.66 万元和 16,991.82 万元。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
质押情形,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
    2.太中银铁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2797496620E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文景路 15 号公安厅小区北侧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汪洪涛
    注册资本:1088159 万元
    经营范围:太中银铁路建设;客货运输服务。
    成立时间:2007 年 4 月 26 日
    主要财务指标:

                             3
                                                        单位:万元

                               2018 年(经审计)   2017 年(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28,317.48       3,903,929.19

  负债总额                          2,291,561.34       2,437,858.7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5,506.47          19,767.92

  净资产                             1336,756.15       1,466,070.43

  营业收入                            362,625.29         450,075.16

  营业利润                            -86,239.80          39,398.88

  净利润                              -91,494.91          29,151.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878.50         284,390.93

     主要股东及放弃优先受让权情况:
     2017 年 10 月 18 日,宁东铁路向太中银铁路其余 10 家
股东发出《关于转让太中银铁路股权的函》,就宁东铁路股
权转让意向函告各股东,请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 30 日内,
就是否同意宁东铁路转让股权及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意向
进行答复。如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30 日未答复的视为同
意宁东铁路转让股权并放弃优先受让权。截止 2018 年 1 月
29 日,宁东铁路共收到 8 家股东书面回复,太中银铁路过
半数股东同意宁东铁路转让股权并放弃优先受让权。具体情
况如下:




                                4
序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是否放弃
          股东名称                                  主营业务                            设立时间    注册地
号                         (%)                                           (万元)                          优先受让权
      中国铁路西安局
1                         45.9492 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5369615.0000 2005.04.29    西安        是
      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铁股份有                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
2                         18.3797                                        2284430.1543 2007.09.12     北京    有条件放弃
      限公司                        的总承包等。
                                    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
      中国交通建设股
3                         18.3797   员;港口、航道、公路、桥梁的建设项   1617473.5425 2006.10.08     北京     默认放弃
      份有限公司
                                    目总承包等。
   中国建设基础设                   机场、码头、铁路、路桥、能源基础设
4                          9.1898                                        1200000.0000 1983.06.27     北京        是
   施有限公司                       施的建设投资等
   神华宁夏煤业集                   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煤炭制品及
 5                         2.7570                                        2111146.6400 2002.12.28     银川        是
   团有限责任公司                   深加工,进出口业务等。
   陕西华龙能源投                   煤炭行业、铁矿、铁金矿粉加工企业、
 6                         0.9190                                          10000.0000 2005.03.31     西安        是
   资集团有限公司                   能源、电力、房地产业的投资等。
   延安中盛矿业有
 7                         0.9190 煤炭经销;煤矿设备供应。                 10000.0000 2008.10.28     延安        是
   限责任公司
   山西能源交通投                 铁路、交通基础设施及能源项目的投资
 8                         0.1307                                         633000.0000 2009.09.16     太原     默认放弃
   资有限公司                     和资产管理等。
   宁夏惠民投融资                 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融资;保
 9                         0.0871                                         228928.2000 2014.04.29     银川        是
   有限公司                       障性住房融资;等。
   陕西省铁路投资
                                    省内合资铁路、地方铁路的建设和营运
10 (集团)有限公          0.0725                                        1376066.0000 1992.05.13     西安        是
                                    等。
   司
      合计               96.7837%
     注:上述股东的相关信息源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
    信用情况:太中银铁路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形。
    3.标的股权审计评估情况
    2019 年 3 月 5 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太中银铁路有
限责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 CAC 晋
审字【2019】0169 号《审计报告》。本公告涉及的太中银铁
路相关财务数据均源自该审计报告。
    2019 年 4 月,宁东铁路委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宁
东铁路所持太中银铁路股权进行评估。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9)第 YCV1022 号评估报告,截
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股权采用报表折算法评估的价
值 为 16,658.66 万 元 , 采 用 市 场 法 评 估 的 价 值 为
16,991.82 万元。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考评估结果,由宁东铁路和宁国运
双方协商确定。
    五、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宁东铁路同意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宁国运,宁国运同
意受让标的股权。该标的股权宁东铁路已全部实缴到位。
    2.宁东铁路和宁国运共同委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股权进行评估。
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中和评报字
(2019)第 YCV1022 号评估报告,标的股权采用报表折算法和
                            6
市场法评估的价值分别为 16,658.66 万元和 16,991.82 万元。
经宁东铁路、宁国运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标的股权转让
价格为 17,000 万元,即宁国运同意以 17,000 万元价格受让
标的股权。
    3.宁东铁路同意宁国运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分两次
支付标的股权受让款:
    (1)在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宁国运向宁东铁路
指定账户支付标的股权转让款伍仟壹佰万元(¥5,100 万元,
占标的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30%)。
    (2)在标的股权完成变更登记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
宁国运将剩余标的股权转让款壹亿壹仟玖佰万元(¥11,900
万元,占标的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70%)一次性支付至宁东铁
路指定账户。
    4.标的股权的交割
    (1)股权的交割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宁国运即合法持有太中银铁路股
权,并依据《公司法》及太中银铁路《章程》的规定享有太
中银铁路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本协议生效后,涉
及太中银铁路的或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未在本协议中约
定的事宜,由宁国运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与中国铁路总
公司协商意见予以落实。
    (2)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变更登记手续
                           7
    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宁东铁路应
书面通知太中银铁路本协议签署事宜,并向太中银铁路提供
变更股权、工商注册等所需文件、资料;
       宁国运、宁东铁路应共同督促太中银铁路及时办理股权
和《章程》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5.标的股权损益的安排:本协议生效后,标的股权对应
的所有损益由宁国运享有。
       6.税费承担
       (1)宁国运、宁东铁路一致同意,因办理本协议项下
标的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依法各自承担。
       (2)任何一方为本次股权转让及过户之目的,聘请律
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发生的费用及差旅费等,
由其自行承担。
       7.违约责任
       (1)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履行
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
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充分、有效、及时赔偿守约方的损
失。
       (2)宁东铁路在本协议中披露的事项存在虚假陈述、
重大遗漏,或违反本协议中的保证、承诺事项,则宁国运有
权解除本合同,宁东铁路应当退还宁国运已支付的股权转让
价款本金,以及宁国运为本次股权转让支付的相关税费、中
                            8
介费等。
    8.本协议经宁国运、宁东铁路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在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
生效。
    (1)双方已就签署本协议取得了全部必须的批准、同
意和授权。签署本协议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合同协议的规定或约定;
    (2)宁东铁路已向宁国运提供如下文件:
    ①太中银铁路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弃标的股权优先购
买权的书面文件;
    ②宁东铁路内部有权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
会或类似适格权力机构)就转让标的股权及签署本协议的有
效决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决议、批复等);
    ③宁东铁路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本次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宁东铁路和太中银铁路虽然同为铁路货运企业,但服
务区域各不相同,运营线路亦不存在交叉、重叠情形,宁国
运受让的 17,000 万元股权占比较小,对太中银铁路的运营
不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与宁国
运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形。未来若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司将严
格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和披露程序。
                          9
    七、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股权转让的目的
    宁东铁路持有的太中银铁路 17,000 万元股权系代宁夏
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自持股以来未有实际收益。2017
年 5 月 25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由宁
国运出资收购宁东铁路所持太中银铁路股权,并代表宁夏回
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持股太中银铁路。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是
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理顺股权关系。
    2.本次股权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的股权账面价值为 17,00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45 %,交易产生的收益为 0。本次股
权转让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期后的财务状况和损益产生重大
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经 2019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临时会议)及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宁国运签署债权债务冲抵
《协议书》,交易金额为 22,463.07 万元。
    详细情况请参阅 2019 年 4 月 10 日、2019 年 4 月 27 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签署债权债务冲抵<
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0
决议公告。
    九、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
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吴春芳、罗立邦、赵恩慧对宁东铁路转让
太中银铁路股权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1.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向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太中银铁路股权是为了理顺股权关系,
转让价格以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双
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形;
    2.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与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形,也不构成对公司当期
和期后损益的重大影响;
    3.本次股权转让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违反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不存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监事会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股权转让是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会议
精神,有利于理顺股权关系。
    2.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11
   3.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
决,不存在违反关联交易的情形。
       十一、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宁国运已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获得其有权机构批
准。
   2.受主客观因素影响,《股权转让协议》存在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风险。
       十二、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监事会审核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
   5.太中银铁路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6.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太中银铁路 17,000 万元
股权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