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西部创业 公告编号:2019-017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 2018 年 度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14,753,070.02 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 期间 2018 年末,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进行了全面清查, 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18 年共计提减值 准备 14,753,070.02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本报告期计提金额(元) 坏账准备 9,103,173.84 其中:应收账款 5,087,287.15 其他应收款 4,089,703.26 存货跌价准备 5,463,408.19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86,488.00 合 计 14,753,070.02 1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 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 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 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 的可能性不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判断。 计提方法: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年 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 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将单项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 单独对其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对不存在减值迹象者,按信用 风险特征组织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3 3 1-2 年 5 5 2-3 年 10 10 3-4 年 20 20 4-5 年 30 30 5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 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原因 2018 年度,全资子公司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大 古物流”)、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庄有限公司(简称“酒 庄 公 司 ”) 对 应 收 账 款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共 计 9,103,173.84 元,具体情况和原因如下: (1)大古物流对应收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津祥和源”)的 4,559,338.74 元款项扣除期后 已经收回的款项后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大古物流对天津祥和源的其他应收账款账面原值 4,559,338.74 元,2017 年末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减值准备 227,966.94 元,2019 年已通过司法程序执行回 469,635.48 元,账面余额 4,089,703.26 元。 2017 年 10 月,因煤炭贸易纠纷,大古物流将天津祥和 源诉至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天津祥和源支付欠款及利 息 5,991,239.00 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同时向法院申请 诉讼保全,冻结了天津祥和源在张家口中铁国电联合物流有 限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及银行存款。依照 2018 年 3 月 22 日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宁 01 民初 740 号《民 事调解书》,天津祥和源应分四次向大古物流退还预付货款 及利息共 5,903,792 元: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向原告退还款 3 项 50 万元,6 月 30 日前退还款项 150 万元,8 月 30 日前退 还款项 150 万元,剩余部分 240.38 万元最迟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前全部退还。因天津祥和源未按民事调解书约定退 还款项,大古物流于 2018 年 5 月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并于 2019 年执行回 469,635.48 元款项。鉴于 剩余款项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大,本着谨慎性原则,大古物流 对天津祥和源应收账款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大古物流与天津祥和源诉讼的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 2017 年 11 月 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及 2017 年报、2018 年季报、半年 报、年报。) (2)大古物流对应收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越能实业”)的 3,715,000 元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17 年 12 月,大古物流与越能实业签订《煤炭销售合 同》,向越能实业销售煤炭 7,320,000 元。按照合同约定, 越能实业应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前结清全部货款。截止 2018 年末,越能实业仅支付货款 3,605,000 元,剩余 3,715,000 元一直未予支付,虽经大古物流多次催索,但越能实业仍不 履行合同义务,大古物流计划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鉴于该款项的回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着谨慎性原则,大 古物流对应收越能实业的 3,715,000 元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 备。 4 (3)酒庄公司对应收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贺藏盛世”)的 17.25 万元款项全额计提 坏账准备。 2015 年 9 月,公司与贺藏盛世签订《原酒销售加工合同》 等协议。按照合同约定,公司向贺藏盛世提供了价值 422,502 元的葡萄酒,但贺藏盛世仅向公司支付了 250,000.00 元货 款,剩余 172,502.00 元货款一直未予支付。为此,公司将 贺藏盛世诉至金凤区人民法院。金凤区人民法院(2016)宁 0106 民初 1018 号《民事判决书》解除了公司与贺藏盛世签 订的《原酒销售加工合同》,并判令贺藏盛世于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偿还公司货款 172,502.00 元、贴标费 22,663.42 元、违约金 27,683.00 元,共计 304,274.85 元。因贺藏盛 世未执行法院判决,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向金凤区人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贺藏盛世已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 2018 年 7 月 13 日被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该款项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大,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于 2018 年末对该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存货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原则和方法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 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 5 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及原因 全资子公司酒庄公司和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 有限公司种植分公司(简称“种植分公司”)2017 年末库存 葡萄原酒账面价值为 38,068,421.41 元,单位成本较高,库 存时间较长,在保管过程中存在挥发和变质迹象。2018 年末, 公司委托评估机构对酒庄公司和种植分公司原酒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对库存葡萄原酒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 值的部分计提跌价准备 5,463,408.18 元。计提跌价准备后, 酒庄公司和种植分公司 2018 年末库存葡萄原酒的账面价值 为 29,740,472.62 元。 (三)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和方法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在年末对在建 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2.子公司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铁路”) 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及原因 2014 年 11 月,宁东铁路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国土 资源局签署《建设用地统征合同书》,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盐 池县国土资源局征地 33 亩用于红老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建 6 设,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耕地占用税 186,480 元计入在建工 程。受宁夏煤炭和运输市场供需情况及结构变化、大古线运 输量未恢复、与国铁直通运输尚未实现等因素影响,继续实 施电气化改造工程存在成本效益不相匹配的情形,因此宁东 铁路已暂停实施该工程。由于上述 33 亩土地未开发满两年,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53 号令)的相关 规定,将于 2019 年被收回。鉴于此,宁东铁路对在建工程 计提减值准备 186,480 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资产计提减产准备减少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 14,753,070.02 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额占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的 10.01%。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 2018 年度按谨慎性原 则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 关政策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六、独立董事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稳健的会计原 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可能发生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 7 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七、监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部分 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对部分 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部分资产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