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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茵体育: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7-08-22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7-091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茵体育”)2016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自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召开 2017 年度

股东大会前,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 24.8 亿元。截

止本公告日,该担保授权额度尚未全部使用。鉴于公司 2017 年投资项目较多,

尤其是体育小镇及体育综合体投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拟增加为子公司提供贷款

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担保对象                 新增担保额度

   1       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2       莱茵达(桐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50,000

   3       杭州萧山莱茵达体育小镇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4       莱茵达西部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000

   5       嘉兴莱鸿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25,000

   6       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合计                                          170,000

    1、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以下情
形:
    (1)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若公司子公司通过银行或其它方式融资,在下列情形下公司将按与合作

方的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2)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

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

合同办理。

    上述授权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九龙尖沙咀广东道 30 号新港中心第一座 5 字楼 511 室

    (2)注册资本:800 万美元

    (3)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和投资咨询

    (4)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5)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389.91 万元,负

债总额 0 元,所有者权益 3,389.91 万元,2016 年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33.88

万元。

    (二)被担保人名称:莱茵达(桐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大奇山路 937 号 218 室

    (2)法定代表人:韩轩刚

    (3)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体育项目投资、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

非文化教育培训;赛事活动组织策划;体育产品销售;承办展览展示;组织体育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公关活动

组织策划,健身服务及咨询,自有设备租赁;体育器材的研发。(以公司登记机

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该公司为新设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 0。

    (三)被担保人名称:杭州萧山莱茵达体育小镇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下山俞村,尖山村

    (2)法定代表人:韩轩刚

    (3)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体育场馆的投资、经营管理、租赁;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

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演出及演出中

介);会议服务;赛事活动组织策划;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成年人的非

学历文化教育培训;销售:文化用品、电子产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

帽、日用百货、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工业产品设计;物业服务;

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公关活动组织策划,滑雪服务及咨询;体育场馆设

备的上门安装、上门维修;体育器材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该公司为新设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 0。

    (四)被担保人名称:莱茵达西部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大道 26 号

    (2)法定代表人:王银海

    (3)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体育场馆建设;体育商业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组织与策划;

体育场馆设计、施工、管理及设备安装(涉及许可的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

经营);体育用品研发及销售;知识产权代理(涉及许可的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后方可经营);会展服务;设计、代理、发布各类广告;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涉

及许可的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建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仓

储服务(不含化危品);商业项目定位、布局规划及空间设计;市场调查、经营

定位、规划设计及运营管理;企业营销策划;健身场馆经营管理;销售:服饰、
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该公司为新设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 0。

    (五)被担保人名称:嘉兴莱鸿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丽晶广场 9 楼 902 室-1

    (2)法定代表人:王银海

    (3)注册资本:3,000 万美元

    (4)经营范围:体育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体育场馆的设计、施

工、经营管理及设备安装;体育用品的研发与销售;物业管理;出租自有房屋;

设备租赁;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室内装饰及设计;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示;销售健身器材、建筑材料、

装饰材料、机电设备;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 55%股权。

    (6)该公司为新设孙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 0。

    (六)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三路 535 号莱茵达大厦 20 楼

    (2)法定代表人:徐兰芝

    (3)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从事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该公司为新设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 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贷款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额度

    本次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担保额度为 17 亿元,占本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0.96%。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

为 53,495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21%。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
起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净增加额为 17 亿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是子公司各项目生产

经营之需要,是根据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本公司能够通过对

子公司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对

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

定。本次拟授权董事会自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

为 17 亿元,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

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们认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