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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向钱潮: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17-02-28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17-004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
      架性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7年度,公司拟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万向财务”)

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万向财务将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

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的服务。

    2、万向财务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万向财务构

成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7年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4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鲁冠球、管大源、李平一、

顾福祥、潘文标回避)。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万向财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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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是为集团内成员企业提供金融等方面的服务,万向财务与本公司

同为万向集团成员企业。本公司是万向财务的第二大股东(占股比

17.83%),同时作为万向集团主要骨干成员企业之一,为充分利用万

向财务具有的金融资源优势,降低公司财务运行成本,保证资金融资

和使用,提高企业效益,以及为了保证公司便于对下属子公司的资金

统一调度及监管,提高资金集中使用的效率,因此公司与万向财务公

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以利用其具有的金融资源平台。

   5、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万向财务

存款的风险,公司已经制订了《关于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

急处置预案》,以维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款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

流动性、盈利性。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万向财务成立于2002年8月22日,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万向集团公司、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万向德农股
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金12亿人民币。其中万向集团公

司持有该公司66.08%的股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7.83%的股权。

   2、万向财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903006P;金融许

可证编码:L0045H233010001;公司法定代表人:傅志芳;经营范围

为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吸收成员单位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发行财

务公司债券;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办理集团

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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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票的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有价证券、

金融机构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成员单

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

保;境外外汇借款;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账结算业务;经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万向财务 2016 年度财务数据: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万向

财务总资产为 1,344,567.54 万元,净资产 215,386.34 万元。2016

年度万向财务实现营业收入 41,515.46 万元,净利润 20,969.61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情况

    1、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开设帐户,万向财务提供

存款、结算、信贷及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
其他金融业务的服务。

    2、2017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帐户的日各类存款

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包括汇票保证金)。

    3、2017 年,万向财务向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 16.65 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其中信用综合授信额度为 13.10 亿元,需提供担保的综合

授信额度为 3.55 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综合
授信的收费不高于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服务内容:根据本公司需求,万向财务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

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的服务。

    2、合同金额:(1)2017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帐
户的日各类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包括汇票保证金)。(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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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万向财务向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16.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3、定价原则:金融服务的定价按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执行,在此

范围内双方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

价格或收费标准,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及其他主要条款必须对协议各

方都是公平合理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本协议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4、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至2017年

12月31日止,在协议生效前,即2017年1月1日至本协议生效之日的前

一日止,有关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适应本框架协议之规定。

   5、风险控制:万向财务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

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在发生可能对本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

隐患事项时,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确保公司在万向财务的资金安全,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对万向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并认为:万向财务管理层编制的《风险评

估说明》,如实反映了万向财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

务和风险状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并为了充分利用公司控股股东资

源,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和畅通

的融资渠道。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包季鸣、傅立群、邬崇国对该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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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为: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拟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遵

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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