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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向钱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及股东回报规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4-17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配股及股东回报规划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原股东公开配售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17 年度配股方案

    1、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行
性。

    2、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通过本次配股,有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
力,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有利于公司推进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
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配股的定价方式公平、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实
际控制人鲁冠球承诺按照发行价格全额认购股票,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5、公司审议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 2017 年度配股方案等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股份回报规划
    1、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是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投资者合
法权益、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满足相
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
和机制,增强了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切
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同意将《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 -2019 年)股东回报规
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包季鸣、傅立群、邬崇国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