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关于“12万向债”2017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2017-04-19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公告编号:2017-026
债券简称:12 万向债 债券代码:112080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万向债”2017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摘牌日:2017年4月21日
债权登记日:2017年4月24日
兑付兑息日:2017年4月25日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发行
的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下称“本期债券”、“12
万向债”)将于2017年4月25日支付2016年4月25日至2017年4月24日
期间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根据《万向钱潮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万向债;
3、债券代码:112080;
4、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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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6.00%, 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固定不
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2012年4月25日;
9、付息日: 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4月25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4月25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
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2、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6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00%。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合计兑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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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为人民币106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人实际每手兑付本息为人民币1048.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兑付本息为人民币1054.00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摘牌日、债权登记日及兑付兑息日
1、债券摘牌日:2017年4月21日
2、债权登记日:2017年4月24日;
3、兑付兑息日:2017年4月25日。
四、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17年4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兑付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工作。
根据规定:在本期债券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
券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金及利
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
金及利息。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
足额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后续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
的相关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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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4月21日摘牌。
七、关于本期债券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
利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根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
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
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
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
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
联系人:邓文
电话:0571-8283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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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1-82602132
邮政编码:311215
2、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联 系 人:欧阳祖军、王园
联系电话:010-66568478
传 真:010-66568390
3、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人:车军
电话:0755-25938043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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