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我们现就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我们在审阅公司提交的候选人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 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础上,根据《公司 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 1、同意聘任潘文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上述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 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 求。 独立董事:包季鸣、傅立群、邬崇国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