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14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18-042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2018 年 12 月 1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二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5、主持人:管大源董事长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5 人,代表股份 1,641,527,039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 59.6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 人、代
表股份 1,637,250,527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9.47%;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276,512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0.1553%。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4 人,代表股份
85,757,652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1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
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加公司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
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 85,736,79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9.9757%;反对 20,86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24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
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5,736,7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57%;反对 20,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选举倪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641,498,979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 99.9983%;反对 28,06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1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5,729,5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73%;反对 28,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选举许小建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641,481,759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 99.9972%;反对 45,28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5,712,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472%;反对 45,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表决情况:同意 1,641,481,759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 99.9972%;反对 20,86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13%;弃权 24,42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5,712,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472%;反对 20,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43%;弃权 24,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85%。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闵鹏律师、黄夕晖律师
3、结论性意见: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闵鹏律师、黄夕晖律师认
为,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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