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19-012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 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4月16日15:00至2019年4月1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万兴恒服务有 限公司二楼多功能厅召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管大源董事长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1-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34人,代表股份1,643,370,470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59.6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 人、代表股份1,617,761,611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8.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5,608,859股,占公 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302%。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21人,代表股份 25,608,85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30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公证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如下: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42,984,31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765%;反对98,66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060%;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214,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592%;反对9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126%;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 2、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642,984,31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765%;反对98,66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060%;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214,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592%;反对9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126%;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42,984,31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765%;反对98,66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060%;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214,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592%;反对9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126%;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42,984,31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765%;反对98,66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060%;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214,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3-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592%;反对9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126%;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642,984,31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765%;反对98,66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060%;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214,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592%;反对9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126%;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87,214,92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99.5592%;反对98,66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1126%;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32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214,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592%;反对9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126%;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4-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关于《追认存贷款资金监管协议》2018年度执行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82,872,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94.6017%;反对4,313,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9236%;弃权415,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7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872,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6017%;反对4,313,133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9236%;弃权415,859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74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议 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82,872,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94.6018%;反对4,441,3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0700%;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872,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6018%;反对4,441,373股,占出席会 -5-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0700%;弃权287,499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42,845,15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680%;反对237,82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145%;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075,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003%;反对237,82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715%;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为部分下属子公司向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87,086,56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99.4127%;反对227,02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2592%;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32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086,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127%;反对227,02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592%;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 11、关于延长 2017 年度配股相关事宜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42,494,2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467%;反对872,26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531%;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6,724,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997%;反对872,26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9957%;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闵鹏律师、黄勇律师 3、结论性意见: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闵鹏律师、黄勇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