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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向钱潮: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8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19-012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

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4月16日15:00至2019年4月1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万兴恒服务有
限公司二楼多功能厅召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管大源董事长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1-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34人,代表股份1,643,370,470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59.6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
人、代表股份1,617,761,611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8.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5,608,859股,占公
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302%。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21人,代表股份
25,608,85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30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公证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如下: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42,984,31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765%;反对98,66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060%;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214,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592%;反对9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126%;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
    2、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642,984,31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765%;反对98,66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060%;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214,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592%;反对9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126%;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42,984,31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765%;反对98,66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060%;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214,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592%;反对9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126%;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642,984,31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765%;反对98,66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060%;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214,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3-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592%;反对9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126%;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642,984,31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765%;反对98,66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060%;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214,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592%;反对9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126%;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87,214,92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99.5592%;反对98,66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1126%;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32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214,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592%;反对9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126%;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4-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关于《追认存贷款资金监管协议》2018年度执行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82,872,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94.6017%;反对4,313,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9236%;弃权415,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7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872,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6017%;反对4,313,133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9236%;弃权415,859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74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议
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82,872,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94.6018%;反对4,441,3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0700%;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872,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6018%;反对4,441,373股,占出席会


                               -5-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0700%;弃权287,499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42,845,15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680%;反对237,82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145%;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075,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003%;反对237,82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715%;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为部分下属子公司向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87,086,56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99.4127%;反对227,02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2592%;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32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086,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127%;反对227,02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592%;弃权287,499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82 %。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
    11、关于延长 2017 年度配股相关事宜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42,494,2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467%;反对872,26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531%;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6,724,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997%;反对872,26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9957%;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闵鹏律师、黄勇律师
    3、结论性意见: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闵鹏律师、黄勇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