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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向钱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0-02-1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 楼、11 楼、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万向
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资料。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万向钱
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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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
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
正公告》对于《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中公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及其子议案、“议案 14、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
行了更正。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 14:30 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楼
多功能厅(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 529 号)如期召开。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0 年 2 月 11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11 日 9:15 至 15:00。网络投票时间及技术平台与本次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1,692,797,351】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49】%,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材料,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1,637,523,9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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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
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
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273,357】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2.0076】%。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16】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137,027,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范围,并且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7,978,45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3959】%;反对:
【9,049,5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041】%;弃权:0 股,占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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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127,978,4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59】%;反对:【9,049,50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6041】%;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127,978,45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3959】%;反对:
【9,023,68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978,4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59】%;反对:【9,023,685】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8%。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审议通过《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127,978,45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3959】%;反对:
【9,023,68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978,4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59】%;反对:【9,023,685】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8%。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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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
     同意:【127,978,45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3959】%;反对:
【9,023,68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978,4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59】%;反对:【9,023,685】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8%。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 审议通过《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127,978,45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3959】%;反对:
【9,023,68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978,4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59】%;反对:【9,023,685】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8%。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 审议通过《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127,978,45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3959】%;反对:
【9,023,68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978,4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59】%;反对:【9,023,685】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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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8%。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 审议通过《限售期》
     表决结果:
     同意:【127,978,45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3959】%;反对:
【9,023,68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978,4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59】%;反对:【9,023,685】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8%。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128,166,55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5331】%;反对:
【8,835,58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4480】%;弃权:25,821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166,5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331】%;反对:【8,835,585】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4480】%;弃权:25,82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8%。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 审议通过《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127,978,45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3959】%;反对:
【9,023,68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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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978,4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59】%;反对:【9,023,685】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8%。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 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127,978,45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3959】%;反对:
【9,023,68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978,4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59】%;反对:【9,023,685】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8%。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 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127,978,45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3959】%;反对:
【9,023,68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978,4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59】%;反对:【9,023,685】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5853】%;弃权:25,82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8%。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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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7,978,45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3959】%;反对:
【9,049,5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041】%;弃权:0 股,占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978,4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59】%;反对:【9,049,50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6041】%;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8,166,55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5331】%;反对:
【8,861,4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46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166,5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331】%;反对:【8,861,40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4669】%;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7,978,45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3959】%;反对:
【9,049,5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041】%;弃权:0 股,占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978,4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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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959】%;反对:【9,049,50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6041】%;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要约收购义务人免于以要约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6,853,29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2.5747】%;反对:
【10,174,67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4253】%;弃权: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6,853,29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747】%;反对:【10,174,674】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4253】%;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7,978,45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3959】%;反对:
【9,049,5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041】%;弃权:0 股,占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978,4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59】%;反对:【9,049,50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6041】%;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83,935,94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765】%;反对: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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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1,4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235】%;弃权:0 股,占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166,5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331】%;反对:【8,861,40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4669】%;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83,747,84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654】%;反对:
【9,049,5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346】%;弃权:0 股,占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978,4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59】%;反对:【9,049,50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6041】%;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7,978,45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3959】%;反对:
【9,049,5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041】%;弃权:0 股,占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978,4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59】%;反对:【9,049,50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6041】%;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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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83,747,84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654】%;反对:
【9,049,5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346】%;弃权:0 股,占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978,4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59】%;反对:【9,049,50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6041】%;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92,749,13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
【48,22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6,979,743】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8】%;反对:【48,221】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52】%;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 审议通过《选举管大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691,853,47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4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6,084,085】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2】%。
     提案获得通过。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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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2 审议通过《选举倪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691,853,4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4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6,084,083】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2】%。
     提案获得通过。
     13.03 审议通过《选举姜新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691,853,4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4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6,084,083】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2】%。
     提案获得通过。
     13.04 审议通过《选举许小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691,853,4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4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6,084,083】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2】%。
     提案获得通过。
     13.05 审议通过《选举沈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691,853,4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4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6,084,083】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2】%。
     提案获得通过。
     13.06 审议通过《选举魏均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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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
     同意:【1,691,853,4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4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6,084,083】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2】%。
     提案获得通过。
14、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 审议通过《选举傅立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692,499,46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6,730,08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6】%。
     提案获得通过。
     14.02 审议通过《选举邬崇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692,499,46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6,730,08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6】%。
     提案获得通过。
     14.03 审议通过《选举潘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692,557,17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6,787,784】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7】%。
     提案获得通过。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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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5.01 审议通过《选举傅志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1,691,694,66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5,925,27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53】%。
     提案获得通过。
     15.02 审议通过《选举高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1,692,756,00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6,986,62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8】%。
     提案获得通过。
     15.03 审议通过《选举王国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1,691,694,66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5,925,276】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53】%。
     提案获得通过。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公司
对于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系议案名称的调整,不涉及修改、增加议案;对需对中
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按照规定进行了单独计票;对适用累积投票的议案进行
了累积投票;对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股东进行了回避;
对特别决议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为:所有议案均经审议通过。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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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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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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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经办律师:
                 顾功耘                                                          卜   平




                                                                         2020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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