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我爱我家 股票代码: 000560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五八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C 座二层 210-03 室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比例增加(股份数量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8 年 6 月 22 日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 在我爱我家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 1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14 2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我爱我家、上市公司 指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6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八公 指 五八有限公司 司 和兆玖盛 指 北京和兆玖盛投资有限公司 汉鼎世纪 指 昆明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盛钜 指 西藏盛钜投资有限公司 和兆玖盛、汉鼎世纪和西藏盛钜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与五 八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和兆玖盛、汉鼎世 纪和西藏盛钜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将其持有的我爱我 家 15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我爱我家股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本总额的 8.28%)转让给五八有限公司。其中,和兆玖盛 本次股份转让 转让 80,000,000 股(占我爱我家股本总额的 4.42%),汉 鼎世纪 转 让 35,000,000 股(占我爱我 家股 本总额的 1.93%),西藏盛钜转让 35,000,000 股(占我爱我家股本 总额的 1.93%)。 《北京和兆玖盛投资有限公司、昆明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 《股份转让协议》 指 限公司、西藏盛钜投资有限公司与五八有限公司关于我爱 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五八公司出具的《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3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五八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 姚劲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578638924Q 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C 座二层 210-03 室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信息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网络技术、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的研究、开 发及咨询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 信息服务);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广告业务(含利用自有媒介发 经营范围 布广告);商务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二 手电子产品收购(危险废物除外)、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租赁; 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营业期限 2011 年 7 月 28 日至 2041 年 7 月 27 日 (二)五八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五八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类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有限责任公司 1 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自然人投资 10,000 100 或控股) 合计 - 10,000 100 4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五八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姚劲波先生,其基本信息如下: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住地 区居留权 姚劲波 男 中国 执行董事 北京 未取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增加股份)是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稳定 发展充满信心,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资金安排及投资收益考虑,而做出的以协 议方式分别受让和兆玖盛、汉鼎世纪、西藏盛钜所持我爱我家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 80,000,000 股、35,000,000 股、35,000,000 股,共计 150,000,000 股股份 (占我爱我家股本总额的 8.28%),拟通过增持股份分享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成 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增减持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存在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我爱我家股份比例由 0.00%增至 8.28%。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战略安排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发展需 要等因素,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我爱我家股份的可能性。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我爱我家股份。 针对本次权益变动,五八公司与和兆玖盛、汉鼎世纪和西藏盛钜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五八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和兆玖盛、 汉鼎世纪和西藏盛钜合计持有的我爱我家 15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份(占我爱我家股本总额的 8.28%)。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7.12 元/股,合计 150,000,000 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106,800 万元。其中, 受让和兆玖盛 80,000,000 股(占我爱我家股本总额的 4.42%),受让价款为 56,960 万元;受让汉鼎世纪 35,000,000 股(占我爱我家股本总额的 1.93%),受让价 款为 24,920 万元;受让西藏盛钜 35,000,000 股(占我爱我家股本总额的 1.93%), 受让价款为 24,920 万元。本次受让股份资金来源于自有和自筹。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况,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我爱我家股份数将由 0 股增加至 150,000,000 股,持有我爱我家股份比例将由 0%增至 8.28%,将成为持有我爱我 家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7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我爱我家股份情况 持有我爱我家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股权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权比例 五八公司 0 0 150,000,000 8.28% 合计 0 0 150,000,000 8.28%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北京和兆玖盛投资有限公司、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盛钜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五八有限公司 2.转让股份及转让价款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和兆玖盛、汉鼎世纪、西藏盛钜合计持有的我爱我家 15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我爱我家股本总额的 8.28%),本次股 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7.12 元/股,合计 150,000,000 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 为人民币 106,800 万元。其中,和兆玖盛转让 80,000,000 股(占我爱我家股本 总额的 4.42%),转让价款为 56,960 万元;汉鼎世纪转让 35,000,000 股(占我 爱我家股本总额的 1.93%),转让价款为 24,920 万元;西藏盛钜转让 35,000,000 股(占我爱我家股本总额的 1.93%),转让价款为 24,920 万元。 受让方五八有限公司全部以现金形式向上述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款。 3.股份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根据约定,五八有限公司(受让方)将分期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 8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首期转让款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分三次分别向转让方支付【14,000】 万元、【36,000】万元、【12460】万元; (2)尾款总额为【44340】万元,自本次标的股份转让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相关审批部门全部批准且标的股份按本协议约定交割过户至五八有限公司名 下后向转让方支付; 4.股份过户 在各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标的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文件;在上述合 规性确认函已取得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确认收购标的股份的剩余对价资金已 筹集到位;乙方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流程支付完毕过户前应当支付的相应 价款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将标的股份交割过户至乙方名下。 各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标的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文件之日起 30 个 工作日内,乙方应完成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全部资金筹集。若逾期乙方仍未将全 部资金筹集到位导致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不能成立,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 权单方面解除股份转让协议。 5.过渡期 如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标的股份按本协议约定过户至乙方名下期间为过 渡期。过渡期,标的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的, 则标的股份数应作相应调整;现金分红不导致标的股份数调整;但自本协议生效 之日起至标的股份按本协议约定过户至乙方名下期间,如果甲方取得标的公司现 金分红的,则标的股份对应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应由甲方等额补偿给乙方。 6.违约责任 9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其他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 违约方应按照给守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一方逾期付款或返还价款,或因一方原因导致逾期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或逾 期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相关价款或相关股份对应的 价款的万分之五/日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 协议被单方解除或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前,一方非因对方严重违约原因的原因单方 解除本协议的,应按全部转让价款总额的 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7.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自甲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均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 司公章后生效。非经协商一致或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的情形,本协议任何一方 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必须由甲方和乙方以 书面形式作出。任何本协议未决事项需要由甲方和乙方以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 行明确约定。 (2)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协议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协议; 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生效满 40 个工作日后,因一方原因导致标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情形之一 的,协议一方或双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我爱我家股份,不存在权利 受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导致我爱我家控制权变更情况 10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通过本次协议转让,我爱我家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份均未发生变更,实际控 制人仍为谢勇先生,控股股东仍为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述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我爱我家股份的情况。 12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13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我爱我家董事会办公室 。 投资者也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4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八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姚劲波 2018 年 6 月 22 日 15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 上市公司所在地 昆明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我爱我家 股票代码 000560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五八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 名称 址 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C 座二层 210-03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无 √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150,000,000 股,变动比例:8.28% 持股数量:150,000,000 股,持股比例:8.2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 否√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不适用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16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八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姚劲波 2018 年 6 月 22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