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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爱我家:公司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19-04-17  

						           我爱我家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爱我家”)控股
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谢照、黄磊、
胡洋等全体8名股东持有的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相关指标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公司自与交易对方开始接洽本次交易之初,各方即
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经交易双方的充分准备,决定启动本次交易事宜,公司
于2019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19-015号)。公
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1.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明确了内幕信息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内幕信息管理具体措施等;交
易对方同样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的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
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相
关人员填写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2.与交易对方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签署保密协议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不被泄露,在交易进程中,交易对方出具了保密
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公司与聘请的中介机构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保密内容、保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在本次交易中,公司以交易进程
备忘录形式,记载了筹划过程中重要环节的进展情况。公司在筹划、实施过程中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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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的人员范围并进行股票买卖自查
    公司及交易对方通过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的知悉范围。公司郑重提醒和督促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将交易信息透露或者
泄露给包括其亲属、同事在内的其他人员,不得利用有关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者
委托、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同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本次
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利用该消息进行内幕交易进行了自查,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
易内幕信息其他人员,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次重组事项首次披露本
次交易事项前 6 个月至公司审议本次交易董事会召开日之前一个交易日为止买
卖我爱我家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提交报备至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及交易对方不存在泄漏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及交易对方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相关人员严
格遵守了保密义务,信息披露事宜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不正当的信息泄露的情形,不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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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
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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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
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承诺人:
                                                             谢   照



                                             二零一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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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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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   磊



                                             二零一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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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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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   洋



                                             二零一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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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承诺人:湖南玖行企业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零一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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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
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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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春杉



                                             二零一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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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
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承诺人:南通沃富金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零一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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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
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承诺人:上海唯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零一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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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
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承诺人:珠海横琴麦伽玖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零一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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