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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爱我家: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6-12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19-065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我爱
我家”)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9 年 5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现将公司 2018 年年
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本公司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目前扣除回
购股份后的股本 2,320,636,878 股为基数(总股本 2,355,500,851 股、回购股份
34,863,973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70 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
现金股利 162,444,581.46 元。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
基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本次实施的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股
份后的 2,320,636,878 股为基数(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为公司总股本
2,355,500,851 股扣除不能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 34,863,973 股),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 0.7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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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9日。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
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320,636,878 股
×0.07 元/股=162,444,581.46 元。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
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
格计算时,按照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68964 元/股计算(每股现
金 红 利=现金分红总额 / 总股本,即 0.068964 元/股=162,444,581.46 元÷
2,355,500,851 股)。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8964 元/股。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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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首发后限售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68       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    02*****934       刘田

       3    00*****564       张晓晋

       4    02*****470       李彬

       5    08*****082       北京新中吉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    08*****354       北京茂林泰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福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赣州瑞德投资管理
       7    08*****58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08*****383       达孜时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02*****796       陆斌斌

      10    00*****739       徐斌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14       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2*****689       谢勇

       3    08*****203
                             昆明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    06*****902

       5    08*****099       宁波子衿和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18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解萍、李亚君
   咨询电话:0871-65626688
   传真电话:0871-6562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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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
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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