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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烽火电子: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6-22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7--02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在《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8)。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2017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7
  年6月27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6月27日(星期二)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15:00至2017
  年6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7年6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凡是2017年6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公司
应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烽火宾馆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 《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 《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6.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选举邵峰跃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8. 《关于选举李升前为公司股东监事的议案》;
       除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提案1、2、3、5、6、7、8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4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 年4月13日公司在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0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00      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00      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00      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

  6.00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选举邵峰跃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8.00      关于选举李升前为公司股东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8: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
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
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
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身份
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
盖公章)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来信或传真在2017年6月26日17:00前送达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61”,投票简称:“烽火
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6月26日下午 15:00,结束时
间为2017年6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婷婷
    电话:0917-3626561
    传真:0917-362566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见附件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2 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陕西烽火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就
  股东大会通知所列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该
                                               列打勾
提案
                     提案名称                  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可以投
                                                 票)

1.00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0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00   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00   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00   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

6.00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选举邵峰跃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8.00   关于选举李升前为公司股东监事的议案。       √
    (填表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方的方框中
  打“√”为准,每一提案现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