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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烽火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未向其他任何单
位及个人提供担保;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对报告期末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主要是日常经营往来,相关事项
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将继续关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公司对
外担保的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关于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希望公司今后进
一步增强内控管理的风险意识,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切
实进行认真整改,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
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
的认可。经了解,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认真了解了该事项的操作方
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我们认为: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于 2019
年 5 月 1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以自有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
    2、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办法(试
行)》的规定的审批程序。
    同意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事项。
    七、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八届监事股东监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
人、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
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第七届董事会因任期即将届满,现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
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具备提案人主体资格、提案内容属于股
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资料齐全,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
    3、经我们审阅唐大楷、宋涛、李培峰、谭跃成、赵兰平、赵普、杨秀
云、张俊瑞、茹少峰 9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杨秀云、张俊瑞、茹少峰为独
立董事候选人)及张燕、张铁、王爟琪 3 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履历,
认为 9 名董事候选人及 3 名股东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监事的任职资
格,且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同意将《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股东监事候选人的提案》提交公
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八、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暨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
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



      张俊瑞                 杨秀云                 廖良汉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