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针对关于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 任职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具备公 司相应岗位的任职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审议 结果。 同意何健康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 举。 此意见 独立董事: 杨秀云 张俊瑞 茹少峰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