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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国投A:关于解决海航旅游集团有关债务问题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18-08-03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8-53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决海航旅游集团有关债务问题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查封资产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7 月 23 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

对我公司申请查封海航旅游集团有关资产一案予以立案。 月 30 日,

西安中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18 陕 01 执 1578 号之一),于 8 月 1

日正式查封了海航旅游集团所持长安银行 5.92%的股权(持股数量

333,911,714 股)。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3 月 23 日,我公司分六期发行设立了“陕国投海航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规模 5 亿元,信托期限 1 年,海航

旅游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笔信托项目,是我公司给海航集

团体系内企业的唯一一笔融资。

    项目陆续到期前后,经沟通协商,海航旅游集团拟转让其所持长

安银行股权随同抵偿上述债务。受让长安银行股权,既能解决信托项

目问题,也符合我公司整合金融资源的战略规划。因此,我公司亦愿

意并计划根据信托计划到期进度分两次受让海航旅游集团所持长安

                                  1
银行股权。5 月 31 日,我公司在指定媒体公告了先受让海航旅游集

团所持 147,800,000 股长安银行股权的信息,同时公告此笔交易需经

监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鉴于股权正常转让存在一定问题,根据现实状况和《商业银行股

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公司选择了司法查封方式解决相关问题。

       三、目前无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没有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查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

   响

    查封前述长安银行股权后西安中院将依法进行处置,我公司将参

与拍卖,若拍得此股权,我公司遂成为长安银行第四大股东。依据长

安银行《公司章程》等,我公司将有权向长安银行选派董事,并对其

利润进行权益法核算,由此有望增厚我公司利润。若未拍得股权,我

公司将收回 5 亿元本金及利息等,不会对本期和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

响。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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