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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渝三峡A:独立董事关于八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11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 2018 年

7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现就本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本次交易是各合作方经友好协商,

本着平等合作原则进行的,公平、公正,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涂伟毅先生已回避表

决。

       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

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参

与设立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十七

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陶长元           李定清            刘伟




                                            2018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