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三峡A:独立董事关于八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7-11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 4,800 万
元(占比 20.87%)与重庆点石化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
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化医新天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映天辉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嘉兴点石新材
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在召开 2018 年第六次(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前向独立董事提
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该议案所
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现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
易事项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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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十七
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陶长元 李定清 刘伟
202018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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