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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渝三峡A:独立董事对八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4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八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 2018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现就本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意见: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

与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属于正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证监会规定中涉及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已履

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本次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子公

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且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极强的偿债能

力,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字:




       陶长元    李定清   刘伟



                          2018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