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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渝三峡A:关于收购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12-28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 A    公告编号:2019-075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公司与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

化工”)在重庆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长风化工持有的重

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医财务公司”、“标的

公司”)3%股权,收购股权交易金额为3,430.3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

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持有化医财务公司4%股权,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化医财务公司7%股权。

    2、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化医集团”)为公司

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0.55%股份;化医集团持有重庆化医长风投资

有限公司100%股份,重庆化医长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长风化工100%

股份;本公司与长风化工同受化医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长风化工互为关联法人,公司本

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九届二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重庆化医

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10.2.1条规定,关联董事涂伟毅先生、


                              1
杜铭先生、毕胜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前,

事先经过了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已经公司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

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交易金额为3,430.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3.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并授权董事

长及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

股权后续相关事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概况

    1、名称: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202899544D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黄桷岩

    5、法定代表人:周卫平

    6、注册资本:86,820.16万元

    7、成立日期:1979年12月3日

    8、营业期限: 1979年12月3日至永久

                              2
    9、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票据式经营:易制爆:硝酸、

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一般危险化学品:硫酸、甲苯、二正丁

胺、甲醛溶液、氢氧化钠、三氯化铝(无水)、氨、乙醇(无水)、

甲醇、苯、苯酚、二氯甲烷、正丁醇、苯胺、对苯二酚、碳酸二乙酯

(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生产、销售:聚碳酸酯系列、

Ⅱ号中定剂、二苯甲酮、碳酸二苯酯、Ⅰ号中定剂、四甲基脲、四乙

基脲、四丁基脲、Ⅲ号中定剂(化学名: N-甲基-N,N二苯基脲)、

DMDO(化学名:4,5-二甲基-1,3-二氧杂环戊烯-2-酮);经营本企业

的进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经营钢材和普通化学品业务(以上范围

不含许可证核定事项外的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业务。(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10、关联关系:化医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0.55%

股份;化医集团持有重庆化医长风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重庆化医

长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长风化工100%股份;本公司与长风化工同受化

医集团控制,公司与长风化工互为关联法人。

    11、控股股东:重庆化医长风投资有限公司

    12、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资委

    13、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长风化工资产总额 145,765.49 万元,负债总额 58,127.29 万元,

所有者权益 87,638.20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2,560.56 万

元,净利润 1,000.3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 2019 年 11

                               3
月 30 日,长风化工资产总额 152,422.35 万元,负债总额 66,872.26

万元,所有者权益 85,550.09 万元,2019 年 1-11 月实现营业收入

26,688.59 万元,净利润-2,128.8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4、截至本董事会决议日,长风化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

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二)历史沿革

    长风化工成立于1979年12月, 2009年改制为重庆长风化学工业

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黄桷岩。长风化工的控股

股东为重庆化医长风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化医长风投资有限公司的母

公司为化医集团,长风化工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

    (三)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长风化工是中国特种光气衍生物的重要生产基地和部分军用化

学品唯一定点生产企业,其产品广泛运用于军工、医药、农药、染料、

电子等领域。

    三、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及标的基本情况

    化医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0]589

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年12月15日领取《金融许可

证》(机构编码:L0119H250000001),成立于2010年12月22日,已

办理完三证合一,于2018年7月16日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1、名称: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656440067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4、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0号天王星A1座2楼

     5、法定代表人:王平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2日

     8、营业期限:2010年12月22日至永久

     9、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

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

业债券;除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截至本董事会决议日,化医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

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11、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8.12.31(或 1-12 月)      2019.9.30(或 1-9 月)
资产总额                            3,962,005,759.98                3,360,476,985.30
负债总额                            2,818,552,252.90                2,162,605,652.40
净资产                              1,143,453,507.08                1,197,871,332.90
应收款项总额                               3,168,179.03                 3,589,133.34
营业收入                              152,184,799.13                   99,201,743.23
营业利润                              143,000,778.40                   62,889,497.43
净利润                                121,467,029.15                   54,417,825.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3,153,694.98             -230,891,364.03
    注:上述2018.12.31财务数据经审计,2019.9.30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
       12、本次交易前,化医财务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26,500              53%
2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
3       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               10%
4       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               10%
5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00               4%
6       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1,500               3%
                    合计                     50,000              100%

       本次交易后,化医财务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26,500             53%
2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
3         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              10%
4         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              10%
5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3,500              7%
                    合计                     50,000             100%

       13、交易标的权属情况:截至本董事会决议日,长风化工持有的

化医财务公司3%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

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所涉股权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

       14、公司未知化医财务公司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是否已放弃

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化医财务公司7%的股权,

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

第32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

控股企业或实际控制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产权转让的,

经该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同时

                                         6
第三十二条规定:“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企业产权,转让价

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以下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企业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转让价格可以资产评估报告

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且不得低于经评估

或审计的净资产值。”公司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属于控股股东

化医集团对内部实施资源整合,故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价

格以交易标的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截止

2018年12月31日,化医财务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1,143,453,507.08

元。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以化医财务公司

最近一期(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依据,最终确定

化医财务公司100%股权的价格为1,143,453,507.08元,相应其3%股权

的交易作价为3,430.35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金额

   交易双方同意以标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所有者权益为基准

确定转让价格。按照标的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

为1,143,453,507.08元,3%股权转让价款为3,430.35万元。双方同意

自2018年审计报告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完成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承

担。

   (二)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各自有权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三)支付方式

                             7
   公司受让的全部价款分两次支付给长风化工。本协议签字盖章并

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向长风化工支付1,500万元;在办理完变

更登记后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向长风化工支付剩余款项1,930.35万

元。鉴于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本次股权转让须取得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监管机构审批,若未获监管机构审批通过,则长风

化工应在监管机构通知标的公司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公司所支

付全部款项。

   六、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长风化工已于2019年12月25日取得其主管

单位化医集团同意本次交易的批复。化医财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

构,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监管机构重庆银保监局审批

同意。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都是化医

财务公司的参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均做到与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化医财务公司具备开展多项金融业务的资质,经营状况良好,资

产优良。本次交易是化医集团对化医财务公司实施内部整合,有利于

资源的有效整合,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整合效率,进一步拓宽上市公

司的经营业态,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

成前后,公司都是化医财务公司的参股股东,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

股权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8
   2019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长风化工未发生关联

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核,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无损害

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交易双方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以交易标的最近一期审计

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公正,不存

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化医财务公司具备开展多项金融业务的资质,经

营状况良好,资产优良。本次交易是化医集团对化医财务公司实施内

部整合,本次交易有利于资源的有效整合,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整合

效率,进一步拓宽上市公司的经营业态,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未

来盈利能力。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

   十、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监管机构重庆银保监

                             9
局审批同意,本次交易成功与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公司与长风化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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