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 A 公告编号:2019-075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公司与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 化工”)在重庆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长风化工持有的重 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医财务公司”、“标的 公司”)3%股权,收购股权交易金额为3,430.3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 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持有化医财务公司4%股权,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化医财务公司7%股权。 2、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化医集团”)为公司 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0.55%股份;化医集团持有重庆化医长风投资 有限公司100%股份,重庆化医长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长风化工100% 股份;本公司与长风化工同受化医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长风化工互为关联法人,公司本 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九届二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重庆化医 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10.2.1条规定,关联董事涂伟毅先生、 1 杜铭先生、毕胜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前, 事先经过了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已经公司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 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交易金额为3,430.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3.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并授权董事 长及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 股权后续相关事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概况 1、名称: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202899544D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黄桷岩 5、法定代表人:周卫平 6、注册资本:86,820.16万元 7、成立日期:1979年12月3日 8、营业期限: 1979年12月3日至永久 2 9、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票据式经营:易制爆:硝酸、 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一般危险化学品:硫酸、甲苯、二正丁 胺、甲醛溶液、氢氧化钠、三氯化铝(无水)、氨、乙醇(无水)、 甲醇、苯、苯酚、二氯甲烷、正丁醇、苯胺、对苯二酚、碳酸二乙酯 (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生产、销售:聚碳酸酯系列、 Ⅱ号中定剂、二苯甲酮、碳酸二苯酯、Ⅰ号中定剂、四甲基脲、四乙 基脲、四丁基脲、Ⅲ号中定剂(化学名: N-甲基-N,N二苯基脲)、 DMDO(化学名:4,5-二甲基-1,3-二氧杂环戊烯-2-酮);经营本企业 的进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经营钢材和普通化学品业务(以上范围 不含许可证核定事项外的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业务。(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10、关联关系:化医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0.55% 股份;化医集团持有重庆化医长风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重庆化医 长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长风化工100%股份;本公司与长风化工同受化 医集团控制,公司与长风化工互为关联法人。 11、控股股东:重庆化医长风投资有限公司 12、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资委 13、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长风化工资产总额 145,765.49 万元,负债总额 58,127.29 万元, 所有者权益 87,638.20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2,560.56 万 元,净利润 1,000.3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 2019 年 11 3 月 30 日,长风化工资产总额 152,422.35 万元,负债总额 66,872.26 万元,所有者权益 85,550.09 万元,2019 年 1-11 月实现营业收入 26,688.59 万元,净利润-2,128.8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4、截至本董事会决议日,长风化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 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二)历史沿革 长风化工成立于1979年12月, 2009年改制为重庆长风化学工业 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黄桷岩。长风化工的控股 股东为重庆化医长风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化医长风投资有限公司的母 公司为化医集团,长风化工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 (三)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长风化工是中国特种光气衍生物的重要生产基地和部分军用化 学品唯一定点生产企业,其产品广泛运用于军工、医药、农药、染料、 电子等领域。 三、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及标的基本情况 化医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0]589 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年12月15日领取《金融许可 证》(机构编码:L0119H250000001),成立于2010年12月22日,已 办理完三证合一,于2018年7月16日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1、名称: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656440067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4、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0号天王星A1座2楼 5、法定代表人:王平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2日 8、营业期限:2010年12月22日至永久 9、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 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 业债券;除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截至本董事会决议日,化医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 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11、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8.12.31(或 1-12 月) 2019.9.30(或 1-9 月) 资产总额 3,962,005,759.98 3,360,476,985.30 负债总额 2,818,552,252.90 2,162,605,652.40 净资产 1,143,453,507.08 1,197,871,332.90 应收款项总额 3,168,179.03 3,589,133.34 营业收入 152,184,799.13 99,201,743.23 营业利润 143,000,778.40 62,889,497.43 净利润 121,467,029.15 54,417,825.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3,153,694.98 -230,891,364.03 注:上述2018.12.31财务数据经审计,2019.9.30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 12、本次交易前,化医财务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26,500 53% 2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 3 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 10% 4 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 10% 5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00 4% 6 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1,500 3% 合计 50,000 100% 本次交易后,化医财务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26,500 53% 2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 3 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 10% 4 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 10% 5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3,500 7% 合计 50,000 100% 13、交易标的权属情况:截至本董事会决议日,长风化工持有的 化医财务公司3%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 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所涉股权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 14、公司未知化医财务公司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是否已放弃 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化医财务公司7%的股权, 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 第32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 控股企业或实际控制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产权转让的, 经该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同时 6 第三十二条规定:“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企业产权,转让价 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以下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企业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转让价格可以资产评估报告 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且不得低于经评估 或审计的净资产值。”公司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属于控股股东 化医集团对内部实施资源整合,故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价 格以交易标的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截止 2018年12月31日,化医财务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1,143,453,507.08 元。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以化医财务公司 最近一期(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依据,最终确定 化医财务公司100%股权的价格为1,143,453,507.08元,相应其3%股权 的交易作价为3,430.35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金额 交易双方同意以标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所有者权益为基准 确定转让价格。按照标的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 为1,143,453,507.08元,3%股权转让价款为3,430.35万元。双方同意 自2018年审计报告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完成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承 担。 (二)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各自有权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三)支付方式 7 公司受让的全部价款分两次支付给长风化工。本协议签字盖章并 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向长风化工支付1,500万元;在办理完变 更登记后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向长风化工支付剩余款项1,930.35万 元。鉴于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本次股权转让须取得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监管机构审批,若未获监管机构审批通过,则长风 化工应在监管机构通知标的公司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公司所支 付全部款项。 六、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长风化工已于2019年12月25日取得其主管 单位化医集团同意本次交易的批复。化医财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 构,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监管机构重庆银保监局审批 同意。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都是化医 财务公司的参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均做到与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化医财务公司具备开展多项金融业务的资质,经营状况良好,资 产优良。本次交易是化医集团对化医财务公司实施内部整合,有利于 资源的有效整合,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整合效率,进一步拓宽上市公 司的经营业态,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 成前后,公司都是化医财务公司的参股股东,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 股权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8 2019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长风化工未发生关联 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核,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无损害 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交易双方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以交易标的最近一期审计 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公正,不存 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化医财务公司具备开展多项金融业务的资质,经 营状况良好,资产优良。本次交易是化医集团对化医财务公司实施内 部整合,本次交易有利于资源的有效整合,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整合 效率,进一步拓宽上市公司的经营业态,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未 来盈利能力。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收购化医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 十、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监管机构重庆银保监 9 局审批同意,本次交易成功与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公司与长风化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