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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17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海南海德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任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295 号文件《关于核准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公司总股本由 151,200,000 股增加为 442,164,777 股,新增
290,964,777 股,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签名:




       朱新蓉                                     唐光兴




       王子健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