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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关于质押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融资的公告2018-07-04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押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融资情况概述

    经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18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银行

借款、银行委托贷款、信托融资等债务融资方式融资,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

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号)及 2018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7 号))。

    二、融资进展情况

    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天

府银行”)签署川府银(成分锦江)流借字(2018)年第(0625001)号《(人民币资

金)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 200,000,000 元),借款

期限 12 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天府银行签署川府银(成

分锦江)信高质字(2018)年第(0625001)号《最高额质押合同》,以持有全资子公

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7212.7 万元的股份为公司自 2018 年 6 月 25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止在天府银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余额折合人

民币 2 亿元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股权质押事宜已经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柳梧新区分

局核准。

    三、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MA6T1DYE6T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409 室

    法定代表人:戴扬

    注册资本:肆拾柒亿贰仟壹佰贰拾柒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6 年 07 月 04 日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资产

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资产管理范围内的非融资性担保;投资、

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不含证券、保险、金融业务);项目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类型: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67570941P

    营业场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 219 号附 1-2 号

    法定代表人:方星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劵;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劵;买卖政府债

劵、金融债劵;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

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范围不含

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天府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最高额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贷款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借款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
    借款金额:人民币 2 亿元;

    借款期限:12 个月;

    贷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二)《最高额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出质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质押财产权利:公司所持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7212.7 万元股权;

    质押担保范围:公司自 2018 年 6 月 25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止,在天府银行

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 2 亿元及利息、逾期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

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强制执行费等款项。

    六、流动资金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

拓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

独立性无影响。本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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