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泸州老窖: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8-04-11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6〕22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证监会公告〔2016〕23 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工商管理部门

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征集投票权持股比例等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

容对照如下:

序
                 章程原文                             修订内容
号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经营范围为:泸州老窖系列酒的生产、   经营范围为:泸州老窖系列酒的生产、
     销售;进出口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     销售。进出口经营业务;技术推广服
     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   务;发酵制品生产及销售;销售:汽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     车配件、建材及化工原料。
1    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
     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
     “三来一补”业务);科技开发,技
     术咨询,工贸,宾馆,旅游,建材,
     汽车运输,维修配件,化工原料,曲
     药的生产销售等。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表决权。                             表决权。
2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时公开披露。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公司非职工代表出任董事、监事      职工代表出任董事、监事候选人
    候选人的产生,由以下方式提名,并  由工会委员会或二十名以上职工代表
    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联合提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前任董事会、监事会对董事或监 产生。
    事侯选人的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适用独立
         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 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
3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       公司同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
    东,有权提出一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事,且候选董事、监事人数多于应选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 董事、监事人数时,该议案表决适用
    表决权股份总数为百分之十以上的股  累积投票制度。其操作细则如下:
    东,有权提出二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1、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公司股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 东拥有的每一股份,有与应选出董事
    表决权股份总数为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人数相同的表决票数,即股东在选举
    股东,有权提出三名董事或监事候选  董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等于
    人;                              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数之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 积。
    表决权股份总数为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时,对董
    股东,有权提出四名董事或监事候选  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股东可以将
    人;                              其拥有的表决票集中选举一人,也可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 以分散选举数人。但股东累计投出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为百分之四十以上的  票数不超过其所享有的总票数。
    股东,有权提出五名董事或监事候选
                                           3、表决完毕后,由股东大会监票
    人;
                                       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
                                       的得票情况。依照董事候选人所得票
    表决权股份总数为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数多少,决定董事人选;当选董事所
    股东,有权提出六名董事或监事候选     得的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
    人。                                 所代表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职工代表出任董事、监事候选人
    由工会委员会或二十名以上职工代表
    联合提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适用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
         公司同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
    事,且候选董事、监事人数多于应选
    董事、监事人数时,该议案表决适用
    累积投票制度。其操作细则如下:
         1、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公司股
    东拥有的每一股份,有与应选出董事
    人数相同的表决票数,即股东在选举
    董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等于
    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数之
    积。
         2、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时,对董
    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股东可以将
    其拥有的表决票集中选举一人,也可
    以分散选举数人。但股东累计投出的
    票数不超过其所享有的总票数。
         3、表决完毕后,由股东大会监票
    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
    的得票情况。依照董事候选人所得票
    数多少,决定董事人选;当选董事所
    得的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
    所代表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九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十一条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
    如下事项时:                          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
         (一)证券发行;                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
         (二)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股权激励;                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
         (四)股份回购;                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4
    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关联交易(不含日常关联交易)
    和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的担保);
         (六)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七)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
企业到境外上市;
    (八)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的自主会计政策变更、会
计估计变更;
    (九)拟以超过募集资金金额 10%
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十)投资总额占净资产 50%以
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的证券
投资;
    (十一)对中小股东利益有重大
影响的其他事项。
    应按照参与表决股东的持股比例
分段计票及公开披露表决结果,并报
送证券监管部门,分段区间为持股 1%
以下、1%-5%、5%以上 3 个区间。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
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
方式、每项提案分段区间及合计表决
结果、通过的各项决议详细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