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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泸州老窖:第九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28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18-21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次

会议于2018年6月27日以现场临时会议方式在公司营销网络指挥中心

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委

托出席董事2人,钱旭董事、沈才洪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

其中钱旭董事委托刘淼董事、沈才洪董事委托江域会董事代行表决

权)。

    与会董事一致推举刘淼董事主持会议,全体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选举刘淼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徐国祥(主任委员)、刘俊海、王洪波

    (2)审计委员会:谭丽丽(主任委员)、杜坤伦、钱旭

    (3)提名委员会:刘俊海(主任委员)、徐国祥、沈才洪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杜坤伦(主任委员)、徐国祥、江域会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决定聘任林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决定聘任王洪波先生、沈才洪先生、何诚先生、张宿义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聘任谢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决定聘任王洪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

任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8 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林锋,男,生于 1973 年,硕士研究生,高级营销师。曾任销售

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营销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总调度长、

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

林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洪波,男,生于 1964 年,研究生学历。曾任泸州市商务局局

长、党组书记,泸州市酒类产业发展局局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

会泸州市支会会长,泸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

董事、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洪波先生未持有

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况。

    沈才洪,男,生于 1966 年,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首届“四川工匠”。曾任公

司制曲分公司经理、基酒公司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国家固态酿造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主任,兼任泸州品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才洪先生持有公司股

票 18.45 万股。

    何诚,男,生于 1966 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硕士,

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企管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酿酒公司总经

理,公司总调度长、质量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质量官。

何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宿义,男,生于 1971 年,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四川省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曾任公司勾储中心主任,公司副总工

程师,酿酒公司副总经理、酒体设计中心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安全环境保护总监。张宿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谢红,女,生于 1969 年,研究生学历。曾任泸州市财政局国库

科科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科科长,泸州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

任,泸州市财政局总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谢红女士未持有公

司股份。

    以上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