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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泸州老窖: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19-9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

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照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

真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

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概况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如下:


                               1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及期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

的其他人士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

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

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根据公司资金

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3.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

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根据相关规

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

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公司与

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方式


                              2
    本次公司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

优先配售。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

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根据相关规定

及市场情况确定。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 4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1    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二期工程)             407,347.00

   2    信息管理系统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            71,690.32

   3    黄舣酿酒基地窖池密封装置购置项目          28,260.00

   4    黄舣酿酒基地制曲配套设备购置项目          10,000.00

                     合计                        517,297.32

    因本次债券的核准和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为保证项目的

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在上述募投项目的范围内及确保

各项目资本金投入不少于总投资额 20%的前提下,相应募集资金投入

                                 3
顺序和具体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

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

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包括自有资金、银行项目贷款等)先行投入,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投入。

    10.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1.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13.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

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

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4.决议的有效期


                                4
    本次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

月。

       15.授权事宜

    为提高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根据发行工作需要,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和公司实

际情况,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

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

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

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决定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及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请、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上市

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

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债

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项目资金需要,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

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项目投资情况的具


                               5
体事宜,包括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等;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

施进度不一致,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包括自有资金、银行

项目贷款等)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资本金以外的

资金投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可将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4)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

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

及划转活动;开立专项偿债账户,用于偿付本金、利息资金的归集及

兑付;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6)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时,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等要求采取

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

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


                             6
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

项。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除非相关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同意董事会授权具体经办人员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债券

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 4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1       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二期工程)           407,347.00

   2       信息管理系统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          71,690.32

   3       黄舣酿酒基地窖池密封装置购置项目        28,260.00

   4       黄舣酿酒基地制曲配套设备购置项目        10,000.00

                      合计                        517,297.32

    因本次债券的核准和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为保证项目的

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在上述募投项目的范围内及确保

各项目资本金投入不少于总投资额 20%的前提下,相应募集资金投入



                                7
顺序和具体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

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

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包括自有资金、银行项目贷款等)先行投入,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投入。

    四、其他事项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未决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本次发行公司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相关监

管机构核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公开发

行公司债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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