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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泸州老窖: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3-18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0-5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打造区位集中的现代化生产基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泸州老窖酿酒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酿酒公司”)按照评估值以自有资金

22,754.66 万元(含交易增值税)向我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窖集团”)全资子公司泸州嘉信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信集团”)购买土地及配套构筑物用于基酒

存储。

    2.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老 窖 集 团 持 有 我 公 司 股 份

381,088,389 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 26.02%,为我公司控股股东;嘉

信集团为老窖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

交易构成我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会议

以 11 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且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泸州嘉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聚源大道

F006 号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宣明

    税务登记证号码:91510500784708065D

    主营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

等金融活动);食品加工与销售(此项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

展经营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批发:预包装食品(此项未取得相

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五金、交电,建材、化工

产品(不含许可项目);蒸馏酒生产技术咨询;包装专用设备租赁、

检修、维护;农业作物研究及产品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历史沿革:嘉信集团前身为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有限公司,成立

于 2006 年 1 月 26 日,系老窖集团全资子公司,2016 年 1 月更名为

泸州老窖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9 年 11 月更名为泸州嘉信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一期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6 年           49,582.64          35,106.09          7,874.76

   2017 年          130,276.28          2,086.59           5,478.10

   2018 年          147,757.49          6,130.40           17,007.05

2019 年 1-9 月      144,862.88         311,412.82          -4,229.46
                 (嘉信集团 2019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老窖集团为我公司与嘉信集团控股股东,嘉信集团为我公司关联

法人。嘉信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嘉信集团位于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的资产,包括:

①土地使用权 2 项:标的土地面积 159,574.63 平方米(约 239.36 亩);

②配套构筑物共 23 项。

    (1)转让土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 嘉信集团取得该土地的使用

权属性质为出让。

    (2)酿酒公司受让该土地后的使用权期限为国土部门核发给酿

酒公司的不动产登记证上所载明的期限。

    2.标的所在地: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南区。

    3.该标的账面价值为 13,231.82 万元,评估值为 22,754.66 万元

(含交易增值税)。
    4.标的权属情况:转让标的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

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及构筑物

出具了《泸州老窖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位于泸州酒业集中发

展区的构筑物、土地使用权所涉及的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

京亚超评报字(2019)字第 A213 号),总评估值为 22,754.66 万元

(含交易增值税),经与嘉信集团协商,以评估值 22,754.66 万元为

本次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以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亚超评报字

(2019)第 A213 号评估报告所载评估价值为资产转让价款,即含税

总价款为 22,754.66 万元。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分两期支付,其中,

在交易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 70%,剩余尾款于资

产产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支付。交易协议自双方法人

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购买资产位于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与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

目之间,地理位置及相关条件优越,有利于基酒储存、输送,有助于

我公司构建一体化生产体系,对降低运输成本、提升产品品质、保障

质量安全具有积极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

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老窖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为 1,512.46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向关联方泸州嘉信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及配套构筑物用于基酒存储,是公司根据生

产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交易价格符合定价公允性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

意本次子公司购买资产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泸州老窖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位于泸州酒业集中发

展区的构筑物、土地使用权所涉及的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

京亚超评报字(2019)字第 A213 号);

    4.资产转让协议;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