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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常柴A:独立董事关于和控股股东共同受让常州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7-09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和控股股东共同受让
常州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江苏厚
      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以及《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八届

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和控股股东共同受让常州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在会前进行详细审阅,现就该议案发表事先

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和控股股东共同受让常州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的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事

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和控股股东共同受让常州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的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事

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和控股股东共同受让常州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的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事

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获取新的发

展机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和控股股东共同受让常州协同创新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

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明辉   贾滨   冯根福

                                         2019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