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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放弃对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增资权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1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放弃对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增资权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放弃对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增资权事项的有关资
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放弃对参股子公司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增资权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放弃增资权,主要是因为公司经营战略
转型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
意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放弃对中航新大
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增资权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严天南:


                                    独立董事孟兆胜:


                                    独立董事王树军:


                                    2017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