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洲: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2019-05-24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19-07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25);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9-049)。现将近期新发现的银行账户、资产冻结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资产冻结的原因
自 2019 年 4 月 24 日至 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新发现的银行账户、资产
冻结的情况如下:
(一)账户冻结情况
序号 所属公司 开户行 金额(万元) 冻结原因
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上海分行 12.87
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0.32
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南洋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0.07
为关联方向蔡来寅
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江银行八一支行 0.22
借款提供违规担保
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众邦银行营业部 0.03
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龙江银行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 0.66
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上海市长宁支行 0.17
8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飞虹路支行 2.34
本公司向中江国际
9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安亭支行 0.36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利息逾期
10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虹口支行 0.65
11 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 工行虹桥开发区支行 0.18 创续新材料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
诉上海恒阳贸易有
12 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 招行上海分行瑞虹支行 7.39
限公司买卖合同纠
纷
合 计 25.26
(二)资产冻结情况
1、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收到上海静安和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投资”)、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
陈阳友小额借款纠纷案件相关的《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冻
结本公司、新大洲投资、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陈阳友名下银行存款 4,68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等价值的财产或财产性权益。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在《关
于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9)中披露了新大
洲投资的两个银行账户因上述案件被冻结的信息。近日通过网络查询到,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持有的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的数
额 2100 万元也因上述案件被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2019)沪法执 0106 民初
字第 16232 号”与民事裁定书案号“(2019)沪 0106 民初 16232 号”有关联。
2、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收到林锦佳诉本公司、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
司、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讷河瑞阳二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徐鹏
飞、陈阳友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相关的《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传票》及《民
事起诉状》,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5)披露了相关案件。近日通过网络查询到,本公司
持有的新大洲投资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的数额 1965.5493 万元因上述案件被冻结,
执行通知书文号“(2019)粤法执 0307 民初字第 3648 号”与《广东省深圳市龙
岗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19)粤 0307 民初 3648 号”有关联。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本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被
冻结,对公司的征信状况造成一定的影响,对公司的资金运营、经营管理造成一
定的影响。
拟采取的解决措施:1、陈阳友先生拟通过处置资产归还向蔡来寅借款来解
除本公司提供的担保。2、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协商,通过资产处置、融资和
解决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来筹集资金。3、关于创续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诉子公司上海恒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已委托律师应诉。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