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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洲:关于公司收到《催告书》的公告2020-01-02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0-00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催告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收到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19 年 12 月 30 日签发的《催告书
(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强催[2019]1000001 号),现将
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文件的内容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机关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海口桂
林洋经济开发区税通[2019]1000079 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不履行本机关作
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
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
本催告书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下列文件:

     限你(单位)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前缴纳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的 应 缴 纳 税 款 ( 大 写 ) 肆 仟 捌 佰 叁 拾 伍 万 陆 仟 贰 佰 肆 拾 伍 元 壹 角
(48356245.10 元)及其滞纳金。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

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和申辩的权
利。”
     二、公司的欠税情况
     本公司欠税情况详见 2019 年 5 月 9 日、2019 年 6 月 13 日、2019 年 8 月 21
日、2019 年 11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66、临 2019-087)、《关于公司收到<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107)、《关于公司收到<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9-1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欠缴 2017 年度所得税 48,317,456.17 元(不含滞纳
金)。
    三、本公司交纳欠税计划
    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提交了《交纳欠税计划》,公司正积极推进股东层面重组和其引进新的战略投资
人,同时也将进行多渠道、多方式融资,包括:处置、剥离部分产业的股权、资
产,追收公司外部欠款等,收回款项将优先用于交纳欠缴税款,确保在 2020 年
6 月底前缴清欠税。
    上述交纳欠税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纳税评级和信用评级将受到重大负面影响,如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
务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公司资产存在拍卖可能,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 2020 年度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