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14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17-49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13 日 14: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孙忠春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 704,610,93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843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股份 568,167,95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5467%。
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 人,代表股份 136,442,981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8.296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议案 1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一)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4,197,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4%;
反对 41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6%;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574,7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06%;
反对 4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9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二)
关联股东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和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本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57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06%;
反对 41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9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574,7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06%;
反对 4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9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国华、石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