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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马汽车: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18-59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32 号)批准,公司向郑州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等 8 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 通股( A)股 598,802,395 股 ,扣除 发行费 用后募 集资金 净额 为
295,014.63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10 年 9 月 28 日到位,已经中准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0]第 5006 号)。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 24.5 亿元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海马新能
源汽车有限公司(原海马商务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马新能源”)
进行增资,用于海马新能源 15 万辆汽车技术改造项目;将 5 亿元募集资
金通过金融机构委托贷款的方式投入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原海
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用于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汽车新产品研发项目。
     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沙支行开立了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10102(海马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
 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2110602(海马财务有限公司)
                              海口南沙支行
 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2110702(海马财务有限公司)

                                     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要求,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沙支行、海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本息已按计划全部使用完毕。
    四、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
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目前,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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