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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马汽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海马汽车          证券简称:000572            公告编号:2019-21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现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分别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
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并按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财政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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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
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
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
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
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
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
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 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
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企业依据上述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
(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
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 2019 年 1 月 1 日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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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董事会十届七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 2019 年第一
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
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
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
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理由充分,符合相关规
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
有关通知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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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届七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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