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8-019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同意 2018 年度公司 为下属公司(包括子公司以及孙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或 孙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新增担保总额 不超过 13.20 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 押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 各子公司、孙公司经营需求资金情况来分配具体的融资担保额度,授 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 公司或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 担保情形)。 担保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内(即:自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前)。 公司计划 2018 年对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或控股孙公司向银行或 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3.20 亿元,被担保的对象包 括: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 第 1 页 共 5 页 限公司、东莞市宏远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孙公司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 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 此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 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保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保额度(亿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方 例 负债率 (亿元) 元)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本 广东宏远集 公 团房地产开 100% 67.24% 0.00 9.00 52.41% 否 司 发有限公司 本 广东宏远投 100% 81.08% 0.00 3.00 17.47% 否 公 资有限公司 司 本 东莞市宏远 公 水电工程有 100% 58.28% 0.00 0.20 1.16% 否 司 限公司 本 英德市新裕 公 有色金属再 78% 89.06% 0.00 1.00 5.82% 否 司 生资源制品 有限公司 合 - - - 0.00 13.20 - - 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立 注册地点 法定代 注 册 股权结构,产权控制关 被担保人的名称 主营业务 日期 表人 资本 系,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广东宏远集团房地 1992- 东莞市南城区 6800 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综合开发、房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的全 钟振强 产开发有限公司 2-15 宏远工业区 万元 地产策划及销售代理等。 资子公司 第 2 页 共 5 页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广东宏远投资有限 2017- 东莞市南城街 5000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的全 钟振强 基金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商 公司 8-11 道 万元 资子公司 业投资、教育投资等 东莞市宏远水电工 1994- 东莞市南城区 1500 水电安装及维修,水电工程咨询,家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的全 单浩江 程有限公司 6-22 宏远工业区 万元 电维修,销售:水暖器材,五金。 资子公司 收集、贮存、利用:含铅废物 HW31 英德市新裕有色金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全资 2002- 英德市东华镇 5000 类和有色金属冶炼废物 HW48 类 3.7 属再生资源制品有 苏路海 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 12-24 东升工业园 万元 万 吨 / 年 , 其 他 废 物 HW49 类 中 的 限公司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900-044-49 废铅蓄电池 10 万吨/年。 1.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人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 有 限 公 司 经 审 计 资 产 总 额 1,218,386,408.10 元 , 负 债 总 额 819,275,078.61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 819,132,574.61 元),净资产 399,111,329.49 元;2017 年度营业收 入 163,582,326.81 元 , 利 润 总 额 69,884,865.67 元 , 净 利 润 61,913,637.25 元。 2.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人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经 审计资产总额 389,597,034.76 元,负债总额 315,889,646.61 元(其 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 259,342,508.30 元),净资 产 73,707,388.15 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7,439,854.67 元,利润总 额-2,626,110.31 元,净利润-2,403,590.80 元。 3.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人东莞市宏远水电工程有限 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65,051,360.73 元,负债总额 37,914,983.37 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 37,914,983.37 元),净 资产 27,136,377.36 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35,342,825.31 元,利 润总额 5,449,477.17 元,净利润 4,008,239.23 元。 4.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人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 资源制品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106,188,630.47 元,负债总额 第 3 页 共 5 页 94,573,050.27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 50,886,508.30 元),净资产 11,615,580.20 元;新裕公司在 2017 年 11 月方取得延续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报告期正式生产经营时 间 短 , 2017 年 度 取 得 营 业 收 入 7,439,854.67 元 , 利 润 总 额 -2,508,153.18 元,净利润-2,383,272.30 元。 以上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具体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尚 未签署,协议的内容将由相关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 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总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主营商品房的开发与销售、水电工 程安装及维修等业务,其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总量较大。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将有效解决它们在日常生产和项目建设中对于资金需求的问 题。 2.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 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孙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无提 供反担保情况。公司在向上述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视实际情况 要求少数股东提供与其股权比例相应的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下属企业经营资金需求提供合理额度的担保,是对下属企 第 4 页 共 5 页 业的必要支持,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股东利益。我 们同意此事项。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审议及表决程序合规。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现存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55000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和 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03%。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等情形。 八、其他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后,当拟发生具体担保事项 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