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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宏远A:关于2018年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2018-04-17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8-024



   关于 2018 年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18 年提请股东大
会同意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根据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披露格
式的有关要点,现对被担保方非全资子公司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裕公司”)的股权关系相关内容穿透披露,补充披露内容
如下:
       被担保人新裕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控股
企业,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 78%。新裕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结构图如下:


                                                                 徐勇         章桦             吴梅桢
                           杨庆先                 吴海苗

                          51%                     49%                   10%          80%                10%


                                                河源市约兰德     广州沣道铭投资管
                                                资产管理有限     理有限公司(执行

 本公司         吴梅桢          陈计成          公司             事务合伙人)                徐勇        郭宏伟    李润枝

                    11%                  40%           20%         2%                  10%              4%        13%
100%

                                                  广州宝昀璟环境投资中心
 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刘仲恒

                  78%
                                                                  11%                                 11%



                                                   新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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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以上内容外,《关于 2018 年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无其它变化,补充内容后的公告全文附后。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第 2 页 共 6 页
         附补充后的全文:


                   关于 2018 年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同意 2018 年度公司为下属公司
     (包括子公司以及孙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或孙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 13.20 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担保
     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孙公司经营需求资金情况来分配具体的融资担保
     额度,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
     或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担保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内(即:自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之日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前)。
         公司计划 2018 年对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或控股孙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
     构融资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3.20 亿元,被担保的对象包括: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
     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宏远水电工程有限公
     司;孙公司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
         此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 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截至目前                    担保额度占上市      是否
                                                              本次新增担保
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公司最近一期净      关联
                                                              额度(亿元)
                       例          率             (亿元)                    资产比例            担保
本公    广东宏远集团
司      房地产开发有        100%         67.24%        0.00            9.00              52.41%    否
        限公司
本公    广东宏远投资        100%         81.08%        0.00            3.00              17.47%    否
司      有限公司
本公    东莞市宏远水
司      电工程有限公        100%         58.28%        0.00            0.20               1.16%    否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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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        英德市新裕有
       司          色金属再生资
                                               78%          89.06%         0.00               1.00                  5.82%      否
                   源制品有限公
                   司
       合计                -               -                -              0.00              13.20              -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立       注册地点          法定代       注 册                                             股权结构,产权控制关
 被担保人的名称                                                                         主营业务
                        日期                         表人         资本                                              系,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广东宏远集团房地        1992-   东莞市南城区                      6800    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综合开发、房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的全
                                                     钟振强
 产开发有限公司         2-15      宏远工业区                      万元    地产策划及销售代理等。                            资子公司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广东宏远投资有限        2017-   东莞市南城街                      5000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的全
                                                     钟振强               基金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商
      公司              8-11          道                          万元                                                      资子公司
                                                                          业投资、教育投资等
东莞市宏远水电工        1994-   东莞市南城区                      1500    水电安装及维修,水电工程咨询,家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的全
                                                     单浩江
   程有限公司           6-22      宏远工业区                      万元    电维修,销售:水暖器材,五金。                    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全资
                                                                          收集、贮存、利用:含铅废物 HW31
英德市新裕有色金                                                                                                    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
                        2002-   英德市东华镇                      5000    类和有色金属冶炼废物 HW48 类 3.7
属再生资源制品有                                     苏路海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2-24     东升工业园                      万元    万 吨 / 年 , 其 他 废 物 HW49 类 中 的
     限公司                                                                                                         (*注:产权及控制关系
                                                                          900-044-49 废铅蓄电池 10 万吨/年。
                                                                                                                    见下图)

                   *注:被担保人新裕公司的产权关系图:




                   1.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人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
              审计资产总额 1,218,386,408.10 元,负债总额 819,275,078.61 元(其中银行
              贷款总额 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 819,132,574.61 元),净资产 399,111,329.49
              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163,582,326.81 元,利润总额 69,884,865.67 元,净利


                                                                第 4 页 共 6 页
润 61,913,637.25 元。
       2.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人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
额 389,597,034.76 元,负债总额 315,889,646.61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 259,342,508.30 元),净资产 73,707,388.15 元;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7,439,854.67 元,利润总额-2,626,110.31 元,净利润-2,403,590.80
元。
       3.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人东莞市宏远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051,360.73 元,负债总额 37,914,983.37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 37,914,983.37 元),净资产 27,136,377.36 元;2017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35,342,825.31 元 , 利 润 总 额 5,449,477.17 元 , 净 利 润
4,008,239.23 元。
       4.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人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
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106,188,630.47 元,负债总额 94,573,050.27 元(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 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 50,886,508.30 元),净资产 11,615,580.20
元;新裕公司在 2017 年 11 月方取得延续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报告期正
式生产经营时间短,2017 年度取得营业收入 7,439,854.67 元,利润总额
-2,508,153.18 元,净利润-2,383,272.30 元。
       以上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具体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
议的内容将由相关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
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总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主营商品房的开发与销售、水电工程安装及维
修等业务,其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总量较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效解决它
们在日常生产和项目建设中对于资金需求的问题。
    2.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或孙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无提供反担保情况。公司在


                                 第 5 页 共 6 页
向上述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视实际情况要求少数股东提供与其股权比例相
应的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下属企业经营资金需求提供合理额度的担保,是对下属企业的必要
支持,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此事项。该议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审议及表决程序合规。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现存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55000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和孙公司提
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03%。本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孙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等情形。
    八、其他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后,当拟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公司将及
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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