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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宏远A: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9-04-30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9-021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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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明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连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鄢国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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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152,585,700.03             63,857,602.10                       138.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8,084,158.91             -12,134,279.22                      743.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6,095,677.32             -13,170,301.67                      677.78%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1,962,840.46            51,722,812.01                       -161.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54                   -0.0220                     67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54                   -0.0220                     67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0%                   -0.72%                        5.2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3,455,193,031.67          3,468,803,741.25                        -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76,037,776.92          1,694,171,347.05                        4.8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26,059.31                 --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废旧铅蓄电池回收项目即征
                                                                        2,881,732.06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即退增值税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99,452.0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824.14                 --

    减:所得税影响额                                                      816,324.7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60,142.61                 --

    合计                                                                1,988,481.5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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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0,606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广东宏远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
                                         19.70%        127,859,707                0    质押              126,920,000
    有限公司         人

    东莞市振兴工
                     境内非国有法
    贸发展有限公                          1.70%         11,000,079                0
                     人
    司

    陆生华           境内自然人           1.39%          9,009,651                0

    程洁             境内自然人           1.19%          7,726,700                0

    蒋锡才           境内自然人           1.16%          7,497,117                0

    易敏珠           境内自然人           1.08%          7,010,855                0

    方奕忠           境内自然人           1.02%          6,597,943                0

    方国宝           境内自然人           0.96%          6,239,210                0

    周新勇           境内自然人           0.85%          5,527,500                0

    周明轩           境内自然人           0.62%          4,050,000         3,9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127,859,707   人民币普通股      127,859,707

    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11,000,079   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79

    陆生华                                                                 9,009,651   人民币普通股          9,009,651

    程洁                                                                   7,726,700   人民币普通股          7,726,700

    蒋锡才                                                                 7,497,117   人民币普通股          7,497,117

    易敏珠                                                                 7,010,855   人民币普通股          7,010,855

    方奕忠                                                                 6,597,943   人民币普通股          6,597,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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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方国宝                                                             6,239,210   人民币普通股        6,239,210

    周新勇                                                             5,527,500   人民币普通股        5,527,500

    法国兴业银行                                                       4,009,374   人民币普通股        4,009,374

                                   上述股东中,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关系,两者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充足的确定性信息对上述其余
    的说明                         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情况作出判断。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中,股
                                   东周明轩为本公司董事长,与上述股东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8,287,279 股,程洁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7,444,700 股,方奕忠通过信用账户持
    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有公司股票 894,015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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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原因

预付款项                     9,970,909.88      1,526,930.40    553.00% 主要是本期工程款、原材料款等预付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                      518,649.95       1,276,869.14     -59.38% 主要是本期收回上年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51,886,471.80      1,674,810.19   2998.05% 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216,147,996.14    133,195,998.03     62.28% 主要是确认了万科置地投资收益所致

在建工程                     4,146,818.05      2,969,332.38     39.65% 主要是本期新裕公司需要安装的设备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0,000.00         519,608.00     -55.74% 主要是本期结里煤焦预付的的设备款减少所致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18,783,743.28    205,066,840.41     -42.08% 主要是应付未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预收款项                   363,426,426.14    260,971,396.61     39.26% 主要是本期帝庭山项目预收售楼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4,414,430.21     18,757,881.58     -76.47% 主要是应付员工工资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                    87,175,919.71    134,835,385.28     -35.35% 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合并利润表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增减变动                            原因

营业收入                   152,585,700.03     63,857,602.10    138.95% 主要是本期再生铅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主要是本期再生铅销售收入增加导致结转的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                   127,246,004.52     51,028,589.50    149.36%
                                                                          也相应增加

税金及附加                   5,091,179.47        727,541.16    599.78% 主要是本期再生铅销售收入增加导致税费也相应增加

财务费用                     4,299,943.92      2,078,500.21    106.88% 主要是本期比上年同期的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利息费用                     4,772,723.43      1,190,466.00    300.91% 主要是本期比上年同期的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利息收入                     1,965,363.05        714,830.80    174.94% 主要是本期定期存款到期存款利息收回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476,696.05       1,203,737.07     -60.40% 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主要是本期废旧铅蓄电池回收项目即征即退增值税所
其他收益                     2,881,732.06                --          --
                                                                          致

投资收益                    83,187,792.34      1,554,094.33   5252.81% 主要是本期万科置地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                   -26,059.31         -3,994.54   -552.37% 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造成的损失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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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                      -28,074.02       -2,025,435.11    98.61% 主要是本期分摊股权激励费用纳税调整所致

                                                                            主要是本期自营房地产项目利润以及确认合作项目万
净利润                      76,307,493.09       -13,706,354.18   856.73%
                                                                            科置地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增减变动                            原因

                                                                            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再生铅项目即征即退增值税增加所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153,087.68          327,751.73    3608.02%
                                                                            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              70,403,588.72       20,719,094.98    239.80% 主要是本期支付的税费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2,103,080.56      228,851,874.74     40.75% 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工程款、原材料款和税费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1,962,840.46      51,722,812.01    -161.80% 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工程款、原材料款和税费增加所致
量净额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0    -100.00% 主要是本期万科置地未进行利润分配所致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
                            30,000,000.00                   --         -- 主要是本期收到首铸二号的资金分配款及往来款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00,000.00      250,000,000.00     -88.00% 主要是本期万科置地未进行利润分配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          3,289,403.73          24,476.00 13339.30% 主要是新裕公司设备改造支出增加所致
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77,736,173.41    -100.00% 主要是本期没有对外支付投资款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
                            51,890,000.00      252,590,000.00     -79.46% 主要是本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比上年同期的少所致
有关的现金

                                                                            主要是本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比上年同期减少以及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179,403.73      330,350,649.41     -83.30%
                                                                            支付的投资款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主要是本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比上年同期减少以及
                            -25,179,403.73      -80,350,649.41    68.66%
量净额                                                                      支付的投资款减少所致

                                                                            主要是本期没有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收到的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80,000.00       24,748,000.00     -96.04%
                                                                            员工出资款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5,000,000.00      326,000,000.00     -55.52% 主要是本期收到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
                            75,995,650.11          284,727.59 26590.65% 主要是本期收到质押的银行定期存单到期解质押所致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1,975,650.11      351,032,727.59     -36.76% 主要是本期收到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6,000,000.00       70,000,000.00    180.00% 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
                              2,898,247.77          13,604.62 21203.41% 主要是本期客户按揭保证金增加所致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0,877,071.95       81,939,726.13    157.36% 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1,098,578.16      269,093,001.46     -95.88% 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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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主要是本期万科置地未进行利润分配及归还银行借款
                           -46,043,666.03   240,465,164.06     -119.15%
加额                                                                      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煤矿兼并重组事项
           (1)公司及广东省地质矿产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与孔家沟煤矿原股东金荣辉、易颖签署煤矿资产整合合作协议,合作
       各方确定将其名下采矿权(即核桃坪煤矿及孔家沟煤矿)过户到鸿熙矿业名下进行整合合作。但其后由于金荣辉、易颖拒绝
       履行相关资产资料等的交接义务,致使两矿整合工作未能如约开展,合作受阻。经协调无果后,公司就此事项向贵州省高院
       提起诉讼,要求金荣辉、易颖履约,贵州省高院于2016年11月21日开庭审理,判定金荣辉、易颖向公司给付违约金300万元,
       但不支持公司按诉求收购新矿井另外30%股权。此后鉴于二被告不执行贵州省高院一审判决并拒绝履行合作协议的约定,公
       司已将此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于2018年11月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根
       据本次判决结果,被告方需向公司支付合同违约金300万元,但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具体的影响情况
       还需视执行结果而定。根据判决书认定,核桃坪煤矿还处在孔家沟煤矿的整合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权移交过程中,尚未实现整
       合合作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权的全部移交,即整合后的新矿井并没有形成,关于公司主张判令二被告将其拥有的新矿井的30%
       股权转让给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公司已在2019年2月向贵州省高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判决,贵州省高院指定由威宁县人民法院执行,目前仍处于执行过
       程中。
           (2)在金荣辉、易颖拒绝履行上述合同义务的期间,孔家沟煤矿实际控制人金荣辉私自对孔家沟煤矿进行非法生产、
       销售,导致发生严重矿难,孔家沟煤矿面临被责令关闭的处罚,主体资格面临灭失的可能,这对孔家沟煤矿的价值产生了根
       本性的影响,也对核桃坪煤矿在贵州省限期的兼并重组政策中合法存续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导致整合合作协议已不具备继续
       履行条件。鉴于公司签署整合合作协议的合同目的现已无法实现,并就金荣辉、易颖的侵权行为,公司向东莞中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如下:①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与孔家沟煤矿资产整合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②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东莞中院于2019年1月受理此案,目前未开庭。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9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3)关于核桃坪煤矿的复工情况:2018年7月,核桃坪煤矿正式启动复工整改工作,并获得威宁县炉山镇政府、威宁县
       安监局复工整改批复。截止目前复工整改工作处于掘进阶段。


           2、因孔家沟煤矿而涉诉的情况
           2015年3月后,因孔家沟煤矿合伙人不履约,导致该矿整合工作陷入停滞。在本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本公司及参股
       企业鸿熙矿业(即煤矿整合主体)均未取得孔家沟煤矿实际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的情况下,金荣辉、易颖私自对孔家沟煤矿
       生产和销售,最终因未能在合同结算日完成煤炭供给,欠四川能投预付货款950万元,并且其生产销售所得收益却不知去向。
       此后,四川能投将该债权转让予四川威玻。四川威玻以孔家沟煤矿已被本公司“并购”和接管为由,向四川威远县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诉请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且公司被原告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公司银行存款被冻结1000万元。
           诉讼进展情况
           2017年3月,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对我司诉求未予支持,判决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对该院判决结果不服,
       上诉至四川内江中院。
           2017 年 7 月,内江中院开庭,该院认为双方当事人二审提交的新证据致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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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威远县人民法院(2016)川 1024 民初 2179 号民事判决,并将本案发回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重审。
    2017年11月,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开庭重审本案,四川威玻没有提供任何新的补充证据,而孔家沟煤矿合伙人之一金
荣辉提供了孔家沟煤矿向四川能投供煤约2.58万吨的新证据,但该院在本案涉及的债权真实性问题及责任主体问题两大关键
争议焦点尚未查明和解决的情况下,对我司诉求仍未予支持,判决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对威远县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再次上诉至四川内江中院。2018年5月,内江中院开庭审理本案,该院认为贵州
省高院(2015)黔高民初字第78号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对双方整合合作协议效力及履行情况的认定,与本案处理有直接关
系,本案需以该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结果为依据,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在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后,内江中院于2019年1月重新开庭审理本案。然而在
本次判决中,内江中院却无视最高院关于易颖、金荣辉未履行整合协议义务、未移交煤矿经营管理权而构成违约,以及因孔
家沟煤矿资产和经营管理权未完成移交,整合后的新矿井尚未形成,本公司既不是孔家沟煤矿的股东,更没有成为需要整合
后才能形成的新煤矿的股东的认定,把本公司列为连带债务清偿责任主体;同时,在本案债权金额的真实性存疑,主要证据
含糊不清,恶意虚假诉讼特征明显的情况下,不核实债务真实性和金额,无视事实证据,依然判决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由于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不得不负有对孔家沟煤矿该笔 950 万元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且公司已被保全冻结了银
行存款 1000 万元,划扣这笔款项后将会对公司 2019 年经营业绩造成 1000 万元的不利影响。如被执行,本公司将继续通过
法律途径向孔家沟煤矿合伙人(金荣辉、易颖)及孔家沟煤矿相关责任主体追偿索赔。同时,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公
司将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提出申请再审。
    本案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2019-014号公告及相关
判决书。
    资产负债表日后重要事项
    2019 年 4 月中下旬公司收到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 10 民终 314 号民事判决书,如前所述,判决结果为
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止至本报告审批日,公司被四川威远县人民法院冻结的 1000 万元尚未被执行划扣,如最终被
执行划扣,将对公司今年第二季度的利润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3、关于公司向柳向阳、猛者新寨煤矿及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事项
    2015年2月5日,公司与柳向阳签署《贵州省纳雍县永安煤矿采矿权及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以3000万元的价
格向柳向阳出让永安煤矿采矿权(包括其项下资产)和100%股权,对方将永安煤矿作为其所控制的猛者新寨煤矿(属鸿熙
矿业煤矿整合主体名下煤矿)关闭指标。合同签订后,公司如约履行合同义务,猛者新寨煤矿顺利获得批复,完成了对永安
煤矿的整合,然而柳向阳对此仅支付了100万元转让款,余款经我方多次发函催收仍拖欠至今未付,已构成严重违约,为维
护公司合法权益,避免遭受更大损失,公司依法起诉柳向阳、猛者新寨煤矿及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
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东莞中院于2018年10月10日开庭审理此案,于2018年12月作出判决:判令柳向阳向公司支付转让款2900万元及其利息
276.15万元;判令柳向阳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判令柳向阳向公司赔偿律师费67.99万元;猛者新寨煤矿、鸿熙矿业对
上述第一、二、三判项确定的柳向阳的所负债务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柳向阳向公司偿还垫付工程款46万元及其利
息;驳回本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柳向阳的反诉请求。根据本次判决结果,被告方需向公司支付永安煤矿转让款2900
万元及其利息276.15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赔偿律师费并偿还垫付工程款及其利息,收回上述款项将增加公司现金流,但
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且具体的影响情况还需视后续进展或执行结果而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8
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柳向阳已将此案上诉至广东省高院,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4、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分别于 2017 年、2018 年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上市工作,公司向核心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合计 262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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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解除限售的事宜
     经审计,公司 2018 年净利润为 5204.78 万元,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影响后的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为 8290.10 万元,相
比 2017 年增长 119.31%。公司实现的业绩高于业绩指标考核条件,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时,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也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公司经向深交所申请并在中登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手
续,已取得中登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更确认书》。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管 5 人,其他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1 人,共计 66 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62 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约为 1.1742%,占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 30%。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
期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
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2019-015。
     ②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宜
由于首次授予中的 3 名激励对象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 22.5 万股。其中。1 人因辞职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将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2 人在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2018 年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后辞职,其对应“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予
以解除限售,而其剩余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
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内容
                    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     --                                --                                --      --      --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     --                                --                                --      --      --
 作承诺

                                 第八点、董事会承诺: 1.准确和及时地公告本公司中期、年
                                 度财务及经营业绩报告资料。2.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
                                 层管理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或前述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1994            正在
 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   上市   发生变化时,及时通报证券管理机关,并适时通过传播媒介通        年 08   长期    履行,
 或再融资时所
                   公司   承诺   告社会公众。3.及时、真实地披露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息。 月 13        有效    未违
 作承诺
                                 4.自觉接受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听取政府、股东、 日                  反
                                 证券管理及经营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5.不利
                                 用内幕消息和不正当手段从事股票投机交易。6.本公司没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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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记录负债。

 股权激励承诺       --      --                             --                               --      --     --

                                                                                           2001           正在
 其他对公司中
                 上市    整改    董事会决议公告第十点之 2、"本公司董事会同时决定,从 2001   年 04   长期   履行,
 小股东所作承
                 公司    承诺    年开始不再对广东宏远集团公司新增其他应收款。"             月 14   有效   未违
 诺
                                                                                           日             反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不适用。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


四、对 2019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 其他投资情况(委托理财)

      2019年1月10日,宏远地产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理财业务合同,以自有闲置资金认购理财产品金额5000万元,
该项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4月9日到期收回,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收回到账,收益约45.62万元。
      以上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披露情况,请参阅本公司于2019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2019-002号公告。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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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9 年 01 月 07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了解公司基本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2019 年 01 月 2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了解公司基本业务情况,无提供资料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明轩
                                                                             二 0 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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