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甘化: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14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8-23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
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4 月 13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4 月 12 日至 2018 年 4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4 月 13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13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 62 号本公司综
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
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施永晨先生
(六)召开会议通知、召开会议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
在 2018 年 3 月 24 日、2018 年 4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190,378,47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2.9883%。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190,378,47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2.988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0%。
3、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800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下列事项:
1、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90,378,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2、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90,378,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3、2017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90,378,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3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4、2017 年度财务报告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90,378,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90,378,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6、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90,378,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90,378,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拟与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收回土地补偿合同书》
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90,378,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5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韩思明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广东甘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甘化《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载有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和记
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17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门甘蔗化
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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